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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希:大V的逻辑:汤唯是个蠢货?

2016-9-1 09:35| 发布者: 采编员| 查看: 433| 评论: 0|原作者: 思维派李伟希|来自: 新浪博客

摘要: 近日有某大V微博称:大陆诈骗多是因为大陆人蠢钱多!其微博具体的陈述如下: ​ “ 大陆电信诈骗持续性猖獗,原因不在电信业和银行业,因为其技术体制和经营模式与欧美国家一致。也不是公检法懈怠,大陆法惩 ...
  近日有某大V微博称:大陆诈骗多是因为大陆人蠢钱多!其微博具体的陈述如下:

 



 



“ 大陆电信诈骗持续性猖獗,原因不在电信业和银行业,因为其技术体制和经营模式与欧美国家一致。也不是公检法懈怠,大陆法惩严峻而台湾放任,但台湾骗子还是瞄准大陆,而不再选择本土作案。个人信息泄露是诈骗市场培育出的果而不是因。根本原因是——大陆有非常多的蠢人,他们手里有很多钱。”


在这篇微博之后,该大V还洋洋洒洒的写了一篇几千字的长微博。看我这些文字之后,作为一个有至亲家人被骗子骗过的人(是的,我们家有亲人被骗子骗过钱),我一直想​讨论几个逻辑错误。但这几天一直在新疆,工作、行程很疲惫,直到今天有点时间。在此谈谈该大V的几个逻辑谬误:


逻辑谬误一、概念模糊


​我想请问该大V,从逻辑概念来说,如何去定义 “蠢”?“蠢”的内涵外延是什么?是用什么手段测定的?用什么标准判定的?如何区分哪些人是蠢的,哪些人是不蠢的?常识告诉我们:没有那个人是所有领域任何时候都是聪明的。我们常说蠢驴蠢驴,但在吃草这个问题上,估计驴比人聪明太多。


另外,这是一个万能的逻辑。他被骗是因为他蠢,他骗人也是因为他蠢,他被杀是因为他蠢,他杀人也是因为他蠢 ... ... 按这样的逻辑,一个“蠢”字几乎可以回答这个世界的N多问题。


前天,有清华的教授被电信诈骗1760万,请该大V证明:清华教授是个蠢货!


2014年1月,汤唯被电信诈骗21万, 请该大V 证明:汤唯是个蠢货!


​逻辑谬误二、丐词魔术


在一个没有明确的逻辑内涵外延的概念前面,按照该大V的理论​,只能如此解释:


为什么你蠢?因为你被骗了!


为什么你被骗了?因为你蠢!


我只能说:这是在玩一个从左口袋到由口袋的游戏,循环论证,逻辑上类似的谬误称之为“丐词魔术”。


​逻辑谬误三、荡妇羞辱


该大V的微博通篇结论是一个典型的荡妇羞辱,“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式的逻辑。


“为什么会有苍蝇叮?是因为蛋有缝”,背后隐藏的逻辑就是“如果蛋没缝,就不会有苍蝇过来叮”。最后变成这个苍蝇叮蛋,不是苍蝇的问题,是蛋的问题,是蛋招来的。这种逻辑的类比推理在社会上比比皆是,同理:


“你蠢,怪不得被骗。”结论:骗子没问题,是被骗的人的问题,骗子是蠢人招来的;


总之,我们可以发现,这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的逻辑几乎是欲加有罪,何患无辞。种逻辑的危险在于:迅速的模糊了本质问题,模糊责任主体。


​逻辑谬误四、诉诸权威


该大V在该微博之后,还发过一篇长微博,洋洋洒洒几千字。开头就讲了他读过很多书,是个博士,在电信行业多次的质疑与挑战别人的观点,并且他的观点总是与众不同。对此,你是不是一个电信行业的权威,这一点我评判不了,因为我没有这个专业知识。但是,即使你是一个 电信行业的权威,也不代表你在所有的领域都是权威的,也不代表你的所有言论都是成立的,更不代表你的“大陆诈骗多是因为大陆人蠢钱多!”就是正确的。这种逻辑谬误叫“诉诸权威”。


另外该大V还声称自己的逻辑思维很强,还写过辩论的教材,也是一个权威。我只能说:大V,你的那篇 几千字的长微博是在写的逻辑不清晰,实在太绕。受众实在并不容易看懂。估计按照你的理论就是:你看,我说了你们蠢吧,连我的文章你们都看不懂。 我只能说: 呵呵,大V,你是想故意不让别人看懂,还是不知道怎么写明白呢?


稍微有点逻辑思维的人都知道,逻辑有一个最大的实用功能就是让人的思维减负。写文章要让别人一看就明白有2种简单实用的结构:一种是基于演绎推理的问答式;一种式基于归纳推理的总分式。大V,你是逻辑权威啊,怎么非要写这种逻辑结构不明不白的文章呢?


​逻辑谬误五、诉诸沉默


该大V在其长微博种还提到:如果我真的诡辩了,而且这么高调的诡辩,全微博就没有一个大V敢指出吗?事实恐怕令很多人失望,那就是我的逻辑毫无问题,称我诡辩的人才是逻辑混乱的。


我说: 大V,全微博没有一个大V敢指出,就能证明你是正确的吗?是别人不敢指出,还是不想指出,还是不屑指出。没有人反驳你的观点,既不代表别人支持你的观点,也不代表别人否定你的观点。你用 没有一个大V反驳你的观点,证明你的观点是成立的。这是逻辑谬误,叫诉诸沉默。


另外事实上,微博上有大量的人在指出他的逻辑错误。有一条由@越老越老的来来 发出的质疑微博,经@作业本、@徐昕、@琢磨先生 等大V不断转发,累计转发量超过了5万,是的,转发量5万!


 



 



​逻辑谬误六、倒置因果


该大V称:个人信息泄露是诈骗市场培育出的果而不是因。从逻辑来说,形成因果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存在先后的关系,先有因,后有果;二是存在导致与被导致的关系,除了时间上的先后还不够,因果还必须满足导致与被导致的关系。诈骗的因果是这样:老百姓的个人信息被泄露 → 骗子手中有老百姓的个人信息 → 骗子根据信息开始行骗 → 老百姓被骗。 很清晰很明确的是因为个人信息泄露在先,所以随后导致老百姓被骗,而不是反之。大V随手一文,就将这个因果逻辑的问题混淆成为“”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无解问题了。


​逻辑谬误七、简单归因


该大V将被骗的原因成为“大陆有非常多的蠢人”。常识告诉我们:一个人被别人骗大概率是以下2个原因:一是贪婪,对某个利益的贪婪;另一种就是善良,对某个信息的完全信任或者同情,我家亲人就是由于同情心受骗。第一种或许就是大V嘴中所谓的“蠢”。第二种情况也是“蠢”吗?莫非在大V眼中,善良也是“蠢”?同情也是 “蠢”? 如果真是如此,那我只能说,大V,恭喜你,你进化了,彻底进化了。


另外:在非常多的人在讨论电信行业责任的情况下,该大V多次强调,他作为一个电信行业的专家,发这样的微博,不是为某个行业洗地。对此,我不做评论,也不做动机诛心,因为我没有证据证明你是否洗地。你是否有洗地,只有你自己知道。


最后,个人觉得吧,大V要证明自己的理论没有逻辑问题,不如做2个证明:


(一) 前天,清华的教授被电信诈骗1760万,大V不妨证明一下清华的教授是个蠢货!?2014年1月,汤唯被电信诈骗21万, 大V不妨证明一下汤唯是个蠢货!?


(二)大V不妨自己被骗子骗一下,从而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理论正确。这个方案,几乎是最完美的逻辑自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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