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食品】贵州茅台年报点评:三问消费税,侧观预收款;盛世之下,正身出发 2017.04.15 经营数据:2016年营业总收入401.55亿元,同增20.06%,归母净利润167.18亿元,同增7.84%,单四季度收入同增30%。2016年公司营业总收入401.55亿元,同增20.06%,其中酒类收入388.62亿元,同增18.99%;归母净利润167.18亿元,同增7.84%,扣非后169.55亿元,同增8.57%。Q4收入126.22亿元,同增29.96%;归母净利润42.53亿元,同增4.27%。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10.13亿元,同增64.53%,同时年末应收票据仅8亿元,同比下降90%,现金流持续改善。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例大幅提升至16.75%,上升6.19pct,其中消费税翻倍,下文将详解;销售费用率4.33%,管理费用率10.77%,均略有下降。2016年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7.87元(含税),分红率50%,指引2017年收入同增15%以上。 三问消费税:缘何翻倍?影响因素几何?未来趋势如何?第一,2016年公司消费税50.95亿元,同比增长105%,消费税/营业收入比例为13.11%,该比例较同期提升5.5pct,为历年最高;扣除从量税后,16H2从价消费税对应的税基为H2收入的83%,超过70%的国家要求,但值得关注的是,缴消费税在工厂销售给销售公司的环节,因此税基与销售公司外售确认收入脱节,导致缴税按照自然年度,确认收入则按照销售年度调节,例如16年12月销售计入2017销售年度收入(从茅台12月即发布2016年全年业绩也侧面印证),但12月消费税已应缴(应交税费中含消费税14亿,即为12月消费税),因此导致消费税/收入比例虚高,且由于2017年1月为春节,12月为备货主要时间,销售旺,导致税率更为高企。第二,影响消费税的因素有哪些?其一为税基高于国家最低标准70%,其二为工厂销售给销售公司的量当期大于销售公司出售的量,造成计税销量大于计入收入的销量,从而提高税率,其三为实际销量超表观。第三,未来消费税趋势如何?上文三点中二三点预计不持续,第一点尚不可知。 侧观预收款:年末预收款同增93亿,12月应交消费税可推得月收百亿。2016年末公司预收款175.41亿元,同增92.79亿元,环比Q3增加1.48亿元,考虑收入加上预收款的变动则同增22.87%。值得关注的是,2016年末应交税费中消费税为14亿,因茅台从量税低,此处忽略,以从价20%税率计,税基为70亿,以70%税基推算,12月收入达100亿(计入17年收入,16年预收款),由于12月公司供货紧俏,因当不存在工厂库存,因此收入与税基匹配,可侧面反映预收款情况。 展望2017:盛世之下,正身出发。2017年茅台集团收入计划同增19.5%,利润同增23.5%,Q1集团白酒不含税收入137.29亿元,同增24.25%;实现利润总额69.99亿元,同比增长13.08%;与上市公司Q1业绩快报增速较为匹配,因此2017年计划计划具有一定参考意义。14日茅台召开会议强调采取严厉措施抑制市场价格过快上涨,加强飞天和生肖茅台的价格检查,飞天专卖店建议标牌价1199元,市场目标管控价位1299元;鸡年酒专卖店建议标牌价1299元,市场目标管控价为1599元。目前茅台一批价近1300元,盛世之下公司谨慎自持,力保大众消费的价格基础,机中嗅危,正身出发。 风险提示。高端酒景气不及预期,投资价值下滑。 盈利预测及估值。预测2017-2018年 EPS16.32/19.31/22.86元(2016年为13.31元,新增2019年预测),维持“买入”评级。 戴佳娴 食品饮料行业分析师 Tel:0755-23835428; Email:daijiaxian@citics.com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19楼 分析师声明 主要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分析师在此声明:(i)本研究报告所表述的任何观点均精准地反映了上述每位分析师个人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看法;(ii)该分析师所得报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与研究报告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相联系。 评级说明 其他声明 本研究报告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制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球的附属机构、分支机构及联营机构(仅就本研究报告免责条款而言,不含CLSA group of companies),统称为“中信证券”。 法律主体声明 中国:本研究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除外)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Z20374000)分发。 新加坡:本研究报告在新加坡由CLSASingaporePteLtd(公司注册编号:198703750W)分发。作为资本市场经营许可持有人及受豁免的财务顾问,CLSASingaporePteLtd仅向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s.4A(1)定义下的“机构投资者、认可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提供证券服务。根据新加坡《财务顾问法》下《财务顾问(修正)规例(2005)》中关于机构投资者、认可投资者、专业投资者及海外投资者的第33、34、35及36条的规定,《财务顾问法》第25、27及36条不适用于CLSASingaporePteLtd。如对本报告存有疑问,还请联系CLSA Singapore Pte Ltd(电话: 65 6416 7888)。MCI (P) 033 11 2016. 针对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声明 中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新加坡:监管法规或交易规则要求对研究报告涉及的实际、潜在或预期的利益冲突进行必要的披露。须予披露的利益冲突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特定报告中获得,详细内容请查看https://www.clsa.com/disclosures.html。该等披露内容仅涵盖CLSA group, CLSA Americas及CL Securities Taiwan Co., Ltd的情况,不涉及中信证券及/或其附属机构的情况。如投资者浏览上述网址时遇到任何困难或需要过往日期的披露信息,请联系compliance_hk@clsa.com. 美国:本研究报告由中信证券编制。本研究报告在美国由中信证券(CITIC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USA, LLC(下称“CSI-USA”)除外)和CLSA group of companies(CLSA Americas, LLC(下称“CLSA Americas”)除外)仅向符合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下15a-6规则定义且分别与CSI-USA和CLSA Americas进行交易的“主要美国机构投资者”分发。对身在美国的任何人士发送本研究报告将不被视为对本报告中所评论的证券进行交易的建议或对本报告中所载任何观点的背书。任何从中信证券与CLSA group of companies获得本研究报告的接收者如果希望在美国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任何证券应当分别联系CSI-USA和CLSA Americas. 英国:本段“英国”声明受英国法律监管并依据英国法律解释。本研究报告在英国须被归为营销文件,它不按《英国金融行为管理手册》所界定、旨在提升投资研究报告独立性的法律要件而撰写,亦不受任何禁止在投资研究报告发布前进行交易的限制。本研究报告在欧盟由 CLSA (UK)发布,该公司由金融行为管理局授权并接受其管理。本研究报告针对《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2005年(金融推介)令》第19条所界定的在投资方面具有专业经验的人士,且涉及到的任何投资活动仅针对此类人士。若您不具备投资的专业经验,请勿依赖本研究报告的內容。 一般性声明 本研究报告对于收件人而言属高度机密,只有收件人才能使用。本研究报告并非意图发送、发布给在当地法律或监管规则下不允许该研究报告发送、发布的人员。本研究报告仅为参考之用,在任何地区均不应被视为出售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者证券或金融工具交易的要约邀请。中信证券并不因收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中信证券的客户。本报告所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个别客户的特殊状况、目标或需要,不应被视为对特定客户关于特定证券或金融工具的建议或策略。对于本报告中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的分析,本报告的收件人须保持自身的独立判断。 本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被认为是可靠的,但中信证券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中信证券并不对使用本报告所包含的材料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提及的任何证券均可能含有重大的风险,可能不易变卖以及不适用所有投资者。本报告所提及的证券或金融工具的价格、价值及收益可能会受汇率影响而波动。过往的业绩并不能代表未来的表现。 本报告所载的资料、观点及预测均反映了中信证券在最初发布该报告日期当日分析师的判断,可以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做出更改,亦可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而与中信证券其它业务部门、单位或附属机构在制作类似的其他材料时所给出的意见不同或者相反。中信证券并不承担提示本报告的收件人注意该等材料的责任。中信证券通过信息隔离墙控制中信证券内部一个或多个领域的信息向中信证券其他领域、单位、集团及其他附属机构的流动。负责撰写本报告的分析师的薪酬由研究部门管理层和中信证券高级管理层全权决定。分析师的薪酬不是基于中信证券投资银行收入而定,但是,分析师的薪酬可能与投行整体收入有关,其中包括投资银行、销售与交易业务。 若中信证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为此发送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信息。本报告不构成中信证券向发送本报告金融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中信证券以及中信证券的各个高级职员、董事和员工亦不为(前述金融机构之客户)因使用本报告或报告载明的内容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未经中信证券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目的复制、发送或销售本报告。 中信证券2017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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