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与系统性风险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号角一吹,各财经主管部门雷厉风行,新一轮去杠杆挤泡沫风声鹤唳,立竿见影。于是,我们看到了万达变卖资产,看到了乐视债权人蜂拥而至申请资产保全…… 更要重视的,是公安部长郭声琨在公安机关防范经济风险座谈会上的讲话:“当前互联网时代伴随新型金融犯罪隐患巨大,侵害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高度警觉、严加防范,坚决防止金融犯罪问题演变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金融犯罪会演变成系统性金融风险。这样的说法恐怕是咱们官方语言里的第一次。而且由公安部长说出,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和迫在眉睫! 何谓系统性金融风险?不外乎是两种:其一是银行为主体的债务市场出现资金链断裂,个别银行因巨额债务收不回而引发挤兑,引发整个银行系统信用危机;其二是股权市场即股票二级市场大幅暴跌,质押股票无法变现,债权方包括银行、券商、信托等金融机构出现巨额债务收不回,也会导致整个金融系统的信用危机。当然,出现上述两种极端情况的可能极小,并且一旦出现了政府一般会大量印钞票缓解危机,但这样也埋下了恶性通胀的诱因。在我们这个间接融资占绝对主导的金融市场里,股权市场的崩塌事实上风险可控。并且经历了2015年的股灾,一则股权市场本就低杠杆微泡沫;二则政府的管控能力已经加强(国家队作用)。问题是新一轮的巨头公司去杠杆是否会影响到银行系统的稳定? 何谓金融犯罪?E租宝、泛亚,和新进披露的IGOFX金融显然是赤裸裸的庞氏骗局,并且诈骗金额都达几百亿。这是典型的金融犯罪。但这样坑蒙个人投资者的犯罪,即使个人投资者不愿赌服输而依法追责,也与银行系统的稳定无什关联,冤有头债有主,千刀万剐骗子也无关系统性金融风险。 但巨头公司动辄欠银行几百亿几千亿,内保外投,大量投向境外难以变现的不动产,而内保的资产打六折甚至更低折扣变现也与银行贷款数额相去甚远,便只能望他们变卖境外资产还贷——这在操作上难度更大。甚至如果转移到境外的资金七拐八拐变成了个人或个人公司名下,收回的希望更是渺茫。这里面是否涉嫌金融犯罪,不得而知。但银行贷出去的资金肯定会有相当部分成了“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无疑这也是触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隐患。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措辞严厉地定性:“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而“渎职”便是金融犯罪。“防止金融犯罪问题演变为系统性金融风险” 必须防微杜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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