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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A股股民交422亿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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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7 23: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iguuu.com  2012-01-17 12:02:00  东方早报  忻尚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昨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日均股票成交金额为1728.07亿元,全年累计交易印花税为421.67亿元。  
  数据显示,在2011年的244个交易日内,股票成交总金额为42.16万亿,同比下降22.72%。日均股票成交金额1728.06亿元,同比下降23.36%。  
  2011年两市股指暴跌,其中上证综指跌幅21.68%,深证综指跌幅32.86%。  
  与两市股指同步暴跌的还有两市的市盈率。截至2011年底,A股平均市盈率(静态,下同)出现暴跌。至2011年底,沪市平均市盈率较之2010年底下跌了37.99%,深市市盈率的跌幅接近50%。  
  证券市场总市值亦从2010年底的26.54万亿元下跌至2011年底的21.476万亿元,下跌幅度19.09%。  
  在如此凄淡的行情中,投资者依然贡献了421.67亿元的印花税,较2010年的545.64亿元下滑了22.72%。  
  时间拉长来看,从2001年6月至2011年底,股市累计成交金额为243万亿元。  
  以当前证券行业万分之八的平均佣金水平来估算,股民合计向券商贡献了3874亿元的佣金。  
  据报道,2001年6月至2011年10月,股市累计成交金额为2421262.59亿元,即使按照当前证券行业万分之八的平均佣金水平来估算,股民合计缴纳3874.02亿元;股民累计为国家缴纳了5388.91亿元的印花税。  
  而同期,上市公司累计分红仅有7500亿元。股市对股民的分红回报基本上只够冲抵交易费用  
  更进一步,相比千分之一的印花税,征收上市公司分红税因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业内的“取消”之声更甚。  
  目前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来源于税后利润,即为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之后的利润,而个人投资者、基金在收到分红后还需要再按1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造成现金分红重复征税。然而,除了个人投资者、基金外,其他投资者——诸如法人、企业等,收到的上市公司分红反而无需纳税。由此造成了不同投资者之间的税负不均。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刘纪鹏对此指出,“双重征税”尤其伤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长期以来上市公司分配的红利很难等额到达投资者手中,于是上市公司以此为借口少分红甚至不分红,个人投资者只得以投机的心态和做短线的方式获取利益。降低或取消印花税有利于鼓励上市公司分红和引导个人投资者参与到长期投资中去,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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