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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怀疑每股收益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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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3 00: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要求上市公司从1999年度起在年报中公布按扣除非经营性损失后的净利润的每股收益,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这么做就是为了提放你说的问题,不要怀疑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水平,
对于企业再债务问题,
对其企业的债务,要看企业举债的,目的,如果是举债经营,那么这个企业,的股票就别考虑买了,
另一个,用于举债投资于好的项目上,能增加企业价值,那么这个举债是好事,可是如果投资于平庸的项目上,那么就不那么美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5-23 00: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情况,请阅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披露编报规则》
发表于 2012-5-25 14: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好像不能不怀疑,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看企业永远都要带着有色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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