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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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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8 02: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yzlis 于 2013-3-28 02:32 编辑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近期,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或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增长迅速。一些银行在业务开展中存在规避贷款管理、未及时隔离投资风险等问题。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相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二、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单独管理指对每个理财产品进行独立的投资管理;单独建账指为每个理财产品建立投资明细账,确保投资资产逐项清晰明确;单独核算指对每个理财产品单独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确保每个理财产品都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对于本通知印发之前已投资的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于2013年底前完成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

三、商业银行应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充分披露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情况,包括融资客户和项目名称、剩余融资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结构等。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所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发生变更或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在5日内向投资人披露。

四、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流程,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进行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

五、商业银行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六、商业银行应加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明确合作机构准入标准和程序、存续期管理、信息披露义务及退出机制。商业银行应将合作机构名单于业务开办10日前报告监管部门。本通知印发前已开展合作的机构名单应于2013年4月底前报告监管部门。

七、商业银行代销代理其他机构发行的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的,必须由商业银行总行审核批准。

八、商业银行不得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融资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或回购承诺。

九、商业银行要持续探索理财业务投资运作的模式和领域,促进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十、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上述各项要求开展相关业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立即停止相关业务,直至达到规定要求。

十一、各级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商业银行违反本通知相关规定的,应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十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的,参照本通知执行


下面是分析,乱七八糟的,看看就好:

       首先是去年底经济会议关于金融风险的内容“高度重视财政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然后接下来是今年初开始就不停大喊大叫的关于影子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地方个别风险的例子(好吧,大半夜也懒得找例子了,肖主席之前说的关于影子银行的够了吧?);还有就是对于信托产品,券商集合理财的收紧以及会计报表上对于上诉理财产品的挪移。


       这一切都是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总的方向就是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的金融风险,但是,这不意味着不会有违约的情况发生,某家应该被判立即死刑的,结果却被判了个死缓,这还真不算得上违约,未来还会有类似的情况发生!而现在就是在该情况没发生之前,把该防范的给防范了,不至于扩大,至少不至于在银行系统内扩大。


       对于银行来说,该通知是让一个表给废了,通道业务,中间业务都会不同程度的萎靡,然后结合2013年新的计算资本充足率的规定(我琢磨了好久,这规定对于兴业来说是非常的不利??),银行估计会“如专家所说,银行的利润会继续下滑”,大赚特赚的时代一去不复返?这个可能吧,不过银行的渠道这是逆天的资源。。。PE,信托,券商的理财现阶段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应该是中小型的,大型的话,还是有不少办法的,关键还是渠道的问题,券商的创新现在还不够,看看还有啥能折腾的……不是说要放松金融管制吗?怎么越管越严了??


       银行的一个表没了,当然会想法子弄出另外的一个表出来,嗯,广大银行人员的智慧是无穷的…………嗯,银行相对变得更安全了…………由于挤压了银行的资金池,相对的,有优质渠道的信托,保险,券商的资金池会变得更受欢迎,本质上是风险的分散(或者说是扩散??),当然,也可以说是抢蛋糕的行为,抢被这规定挤出来的那一部分资源。


       理财产品得到进一步的规范,房地产融资又变得更难了?不过现在银行对于房企的贷款,应该是早有类似窗口指导之类的了,现在的措施会让非央企房地产企业更加难过?不过这样的规范,对于很多企业而言,融资估计是会变的更加的困难,嗯,发行债券吧。。。这个可不是IPO……好吧,这就是转型,那些不符合上面要求的企业,慢慢的就被挤出去了……


      最后,回归股市,对于绝大部分的银行股股价而言,也就相当于2014年到2015年之间的净资产水平,这算高吗?不高吗?



PS:今天开盘会中长阴吗?



   
发表于 2013-3-28 11: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重心就是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吧,意图就是你在我眼皮底下随你怎么玩,但不要在我看不见的地方玩,玩出事了最后还是要我兜着,要借钱就跑进债券市场和新三板这种看到见的地方,这样肯定会降低融资的要求,新三板和垃圾债就是为这个做准备。投行和商行还不够平衡。
 楼主| 发表于 2013-3-28 12: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nickwang 发表于 2013-3-28 11:47
主要重心就是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吧,意图就是你在我眼皮底下随你怎么玩,但不要在我看不见的地方玩,玩出事了 ...

不会再有兜底了,根据理财产品的指导方向,买者自负,卖者有责,国家不会再兜底!虽然现在百姓还没这意识,但是会慢慢引导
嗯,垃圾债谁买谁自担,谁还会帮你兜底呢……这原本就是不科学,不合理的。
而且,根据巴塞三的神奇标准,今年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标之后,除非还有新的要求出来(巴塞三里面还有2项,国内是没有要求的),短时间内(或者是几年?想得太美了吧。。。。)不会再有融资的要求了

风险再向其他地方转移,不过这才是真正的资本市场。。。
发表于 2013-4-12 13:4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长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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