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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菲溢油索赔第一案去年底立案后至今无进展

2012-2-14 10:50| 发布者: 采编员| 查看: 827| 评论: 0|原作者: 李妍|来自: 中国经济周刊

摘要:   康菲10亿元赔偿怎么分   行政调解尚存争议,赔偿第一案未见转折。中间人,当事人,政府究竟应该扮演什么角色?针对部分受害者的10亿元赔偿到底够不够?   2012年1月25日,农历大年初三,河北乐亭养殖户段金 ...

  康菲10亿元赔偿怎么分

  行政调解尚存争议,赔偿第一案未见转折。中间人,当事人,政府究竟应该扮演什么角色?针对部分受害者的10亿元赔偿到底够不够?

  2012年1月25日,农历大年初三,河北乐亭养殖户段金宗正在度过一个冷清而沉重的春节。因为在2011年,康菲溢油事故造成的水体污染使他数年的辛苦付诸东流,养殖场损失过百万。之后的半年里,他忙于清理、取证、上告、诉讼……却一无所获。

  但就在这一天,他在电视上看到了一则消息——农业部、美国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康菲”)、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称“中海油”)同时宣布,康菲将出资10亿元,用于解决河北、辽宁部分区县养殖生物和渤海天然渔业资源损害赔偿和补偿问题。

  “几乎倾家荡产”的段金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难道所有的等待和艰难都走到了尽头?但他很快“冷静了下来”,他想起这半年间所经历的委屈和波折,“我觉得10亿赔偿金是一个渺茫的事。”段金宗对《中国经济周刊》说,“我要通过法律手段讨个公道,康菲造成多少损失,就赔我们多少。”

  “我们不同意行政调解”

  段金宗的悲观并非毫无理由。

  虽然,康菲仿照国外的做法建立了生态赔偿基金,但赔偿基金的管理却与国际管理规则完全不同:国外的赔偿基金大多由独立的第三方主导,政府部门只有监督职能,而康菲的这笔赔偿基金却为政府部门主导。

  简言之,这笔“来之不易”的赔偿款源于农业部的“行政调解”,而非段金宗所期望的“法庭判决”。

  农业部官网显示,2012年1月25日,农业部新闻办公室发布《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渔业索赔行政调解达成一致》一文,称“经过行政调解,农业部、中海油、康菲以及有关省人民政府就解决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渔业损失赔偿和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顾名思义,行政调解就是行政机关主持的调解,行政机关在此过程中扮演的是中间人的角色,而不是当事人的角色。”北京资略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公益诉讼网主编李刚向《中国经济周刊》解释说。

  据李刚介绍,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常用方法,在性质上,行政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均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简而言之,就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办法——和解。”

  “我们不同意行政调解!”段金宗态度坚决,他认为,接受行政调解意味着妥协。“不只是赔钱的问题,我们还要公道。”段金宗认为,认错态度不够诚恳的康菲必须出庭,接受法庭的审理和宣判,做出认错表态,并予以合理赔偿。

  “如果是行政调解,康菲甚至都不用出庭。”段金宗对此“很想不通”,“怎么能和解呢?农业部不是我们这边儿的吗?怎么是中间人呢?”

  “其实,从现实情况看来,采取行政调解是一个值得肯定的优选举措。”李刚解释说,“如此之大的一个纠纷,行政处理的效率、成本都优于诉讼。”

  但他也指出,从目前公开的信息分析,“很多关键点不透明,例如,损失如何测定、赔偿的程序如何安排、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索取赔偿等等。”

  行政调解作为一种较为快捷、低廉的矛盾处理方式,也有着根本性的原则——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协议。

  “至今,没有任何一个单位与我联系,就代表我去调解了,并达成了一致。”段金宗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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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见:http://www.cs.com.cn/xwzx/05/201202/t20120214_3241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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