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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本人声明:给中国证监会、新疆证监局的一封信

2013-8-28 00:26| 发布者: 采编员| 查看: 203| 评论: 0|原作者: 老木头|来自: 新浪博客

摘要: 原文地址:本人声明:给中国证监会、新疆证监局的一封信作者:天地侠影 时 间: 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中午11:08 收件人: xinjiang 抄 送: gzly ; hjzx 发送状态: 投递成功 什么是发送状态? 收件人投递状态 ...
原文地址:本人声明:给中国证监会、新疆证监局的一封信作者:天地侠影














时 间: 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中午11:08


收件人: xinjiang 抄 送: gzly ; hjzx










发送状态: 投递成功 [关闭]

什么是发送状态?

























收件人

投递状态

时间

gzly@csrc.gov.cn

已投递到对方服务器

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 中午11:09

hjzx@sipf.com.cn

已投递到对方服务器

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 中午11:09

xinjiang@csrc.gov.cn

已投递到对方服务器

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 中午11:09



中国证监会,新疆证监局负责人:


日前向你们反映广汇能源(600256)关于自然人股东张建国的问题,8月27日晚,广汇能源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发布了澄清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3-08-28/600256_20130828_1.pdf


在此谢谢你们的努力。


广汇能源澄清公告称,盛景汇通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相关委托贷款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但是,广汇能源2012年年报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3-04-21/600256_2012_n.pdf


第22页“委托贷款项目”显示,盛景汇通向公司借款1.5亿元,“是否关联交易”栏显示,“是”。


盛景汇通的法人代表是张建国,其个人持盛景汇通95%的股权。


另外,作为一名中国股市的参与者和个人投资者,因为这次向你们反映广汇能源的问题,我明显感到个人安全受到威胁,网络上许多不知名的朋友都替我担心。甚至有网友(也许是财经业内人士)向我反映,某些人试图给我扣一顶“欺诈(敲诈)”的帽子。


我本人从未曾与广汇能源、广汇集团联系过,我对广汇能源的质疑,一切都是基于公司自身的财报和公司公告。我个人对广汇的看法,一直是独立、公开的发表在微博和个人博客上。许多财经记者甚至不打招呼的就大段摘录我的文字,我也未曾向他们和任何财经报刊索要一分钱的稿费。


但是昨天有一名自称广汇集团督查预警部的工作人员在QQ上找到我,言外之意,“我是一位执着的诋毁广汇者”。


具体内容请看我的博客文章《今天下午本人与广汇督察部“天定”的QQ对话》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afa4bb01019u1w.html


就广汇能源澄清公告,最后公司宣称“针对一段时间以来某些个人利用网络虚拟身份,屡屡凭借主观臆断对公司进行的恶意评判和谣言惑众行为,已对本公司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公司已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维护上市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中国股市的参与者和企业、股票、投资研究者,对于上市公众企业的这些指控与威胁,我本人是没法接受的。


在此,我向你们表达个人的意见。希望大家都能为中国股市的公平、公正、透明、健康而努力。


此致!


(本人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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