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最初要建保障房,一来给到低收入者住房;二来可平抑房价,出发点是很好的。可在实际操作中采用“卖房子”的作法不妥,实为社会分配再失衡。且房子建得太好,体现出等同商品房的价值,有关系的人都去买,然后放租也行。应明确保障房定位,等他有能力购买商品房,这套必须国家回购,这样可减少腐败。 深圳关内现在已经没地了,万科好多年前就开始往关外发展,这是城市发展的必然,加之关内面积很小更如此。地铁开通后,现在关外的龙华也要买到2万,很多新盘刚开始周边配套也不齐全,两三年后再去看,已经很完善了。那凭什么保障房从一开始就要配套完善,合理吗? 美国有失业救济,好像失业可以领两年救济。中国的社保里也有失业保险,但有没有失业的人领过不知道,反正我没看到过。保障房与失业救济性质差不多,政府是保障他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而不是保障他丰衣足食,想致富要自己去赚,不能靠伸手拿,否则社会谁干活,所以保障房跟商品房一定、也是必须有差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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