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原招商基金副总杨某涉嫌“老鼠仓”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已与公安部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目前,根据证监会调查情况,杨某涉嫌亲自下单操作或伙同他人,利用其掌握的未公开信息,通过第三人证券账户买卖与其管理的基金相同的股票,涉及股票40余只,交易金额超3亿元,违法所得1000多万元。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批捕,案件仍在侦办过程中。 警惕“T+0放大100倍” 虚假交易风险 据新闻发言人介绍,近段时间,证监会派出机构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一些互联网网站伪装成正规金融机构,提供虚假交易平台,打着从事A股证券交易的幌子,宣称能提供沪深A股“T+0”交易、投资者投入资金能“放大至100倍”,对社会公众造成严重误导,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众所周知,目前A股市场没有实行”T+0“交易,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对这类打着”T+0放大100倍交易“的幌子诱骗投资者从事A股证券交易的行为,要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上述新闻发言人强调,证监会将坚定不移地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没有合资券商提出提高 境外股东持股比例 针对合资券商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新闻发言人指出,根据第四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成果,证监会于2012年10月发布修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的决定,把外资在合资证券公司的持股比例上限提高到49%,把合资证券公司申请扩大业务范围的年限从5年缩短至2年。 “相关政策自2012年10月11日实施以来,行业反响积极正面,但由于施行时间尚短,截至目前,尚没有合资证券公司向证监会提出提高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增加业务范围的申请。”新闻发言人表示。 日前,有市场人士质疑华谊兄弟(行情股吧买卖点)收购某公司一事涉嫌信披违规。 对此,新闻发言人表示,本次华谊兄弟收购的标的公司浙江常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资产和业务的转移及整合事宜正在进行过程中。9月2日和9月9日公司遵循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分别披露了交易基本情况、标的公司相关情况、交易估值原则等初步信息。待相关整合完成后,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标的公司的整体情况。 “9月3日公司举行了收购签约仪式,当日有部分媒体到场。目前,深交所正对公司是否存在以接待媒体采访等方式替代指定信息披露的行为进行核查。” 此外,针对有独立调查人士向证监会举报三奥股份财务造假的问题,新闻发言人也表示,证监会启动了对三奥股份案件的初步调查程序,目前该案仍在调查过程中。 9月13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发布了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铁矿石期货交易、同意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动力煤期货合约的批复,通报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实行分道制的情况,提示投资者注意防范一些互联网网站提供所谓“T+0放大100倍”虚假交易的风险,并回答了记者关心的问题。 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的有关情况 1。分道制及实施的意义 分道制是指我会对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审核时,根据财务顾问的执业能力、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诚信状况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不同,实行差异化的审核制度安排。其中,对符合标准的并购重组申请,实行豁免审核或快速审核。 实施分道制,是我会贯彻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切实将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的重要举措;是我会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规范推进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意义重大。一是与产业政策挂钩,体现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导向,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大局;二是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挂钩,体现分类监管、扶优限劣的理念,加大对失信主体的约束;三是与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挂钩,强化市场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专业化、具有竞争力和创新意识的中介机构;四是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监管的标准化、合理性和一致性水平,并为我会下一步行政许可的改革夯实基础。 2。关于分道制的具体内容及工作进展 答:经过三年的技术准备和方案论证,分道制实施方案已经成熟,将按照“先分后合、一票否决、差别审核”原则,由证券交易所和证监局、证券业协会、财务顾问分别对上市公司合规情况、中介机构执业能力、产业政策及交易类型三个分项进行评价,之后根据分项评价的汇总结果,将并购重组申请划入豁免/快速、正常、审慎三条审核通道。其中,进入豁免/快速通道、不涉及发行股份的项目,豁免审核,由我会直接核准;涉及发行股份的,实行快速审核,取消预审环节,直接提请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重组委)审议。进入审慎通道的项目,依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综合(行情专区)考虑诚信状况等相关因素,审慎审核申请人提出的并购重组申请事项,必要时加大核查力度。进入正常通道的项目,按照现有流程审核。整个评价过程采用客观标准,结果自动生成。 在放松管制的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披露文件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问题,视情节轻重,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移交稽查。 近日,沪、深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评价办法,结合证监局日常监管意见,完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的评价;证券业协会已公布了财务顾问执业质量评价方案,2012年度财务顾问执业能力评价工作即将完成。上述两项评价结果均为A类,且重组项目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12部委(含我会)《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立的“汽车(行情专区)、钢铁(行情专区)、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行情专区)、医药(行情专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九个推进兼并重组重点行业,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不构成借壳上市的,将进入快速(豁免/快速)审核通道。 综上,实施分道制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启动条件具备,自2013年10月8日起,将在并购重组审核中实施。下一步,我们将视实施进展情况,不断完善分道制方案;根据有关部门确定的推进兼并重组重点行业,动态调整支持的行业类型,逐步扩大进入豁免/快速通道的项目范围。 二、关于请投资者注意防范一些互联网网站提供所谓“T+0放大100倍”虚假交易风险的情况 近段时间,我会派出机构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一些互联网站伪装成正规金融机构,提供虚假交易平台,打着从事A股证券交易的幌子,宣称能提供沪深A股“T+0”交易、投资者投入资金能“放大至100倍”,对社会公众造成严重误导,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众所周知,目前A股市场没有实行“T+0”交易,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对这类打着“T+0放大100倍交易”的幌子诱骗投资者从事A股证券交易的行为,要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我会将坚定不移地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回答记者提问 问:优先股试点方案有何最新进展? 答:目前,我会正在积极推进优先股试点的各项制度准备,相关部委也正积极配合支持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股试点不会存在行业限制,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请发行优先股。我会支持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但应在规则制度明确后,由银行依据程序作出决策,提出申请,目前无法预知具体哪家银行先发行。 问:近日有媒体报道,原招商基金副总杨某因涉嫌“老鼠仓”已被相关方面控制,能否介绍下具体情况? 答:关于杨某涉嫌“老鼠仓”问题,我会已与公安部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迅速展开工作。目前,根据我会调查情况,杨某涉嫌亲自下单操作或伙同他人,利用其掌握的未公开信息,通过第三人证券账户买卖与其管理的基金相同的股票,涉及股票40余只,交易金额3个多亿,违法所得1000多万元。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批捕,案件仍在侦办过程中。 问:近期有媒体报道,中国结算公司启动的证券账户业务整合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答:去年以来,中国结算启动了证券账户整合工作。根据工作方案,中国结算将在总部新建“统一账户平台”替代现有沪、深分公司的开户系统,同时,在同一投资者名下各证券账户关联的基础上,为每名投资者配发“一码通证券账户”,实现证券账户开立业务的统一运营和投资者信息的集中管理。 账户整合工作主要通过中国结算内部整合其沪、深分公司的开户系统实现,对交易系统和投资者交易习惯没有影响。该项工作对提高登记结算后台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和产品创新、降低证券公司账户管理成本、提升投资者体验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 目前,中国结算正在按照“周密、平稳、循序渐进”的原则组织相关证券公司进行系统改造和上线运行工作,稳妥推进证券账户整合工作。 问:请问12386热线试运行一周情况如何? 答:感谢社会各界对“12386”中国证监会热线的关心和支持。热线自9月6日开通,现处于试运行阶段,各项环节运转正常,我们正在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积累经验,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更好地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服务。 问:去年,证监会对中外合资券商放开一些开展新业务和外资方股权比例的限制。请问今年以来是否有一些合资券商进行新业务申请,或者外资股东增加持股比例的申请? 答:根据第四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成果,我们于2012年10月发布了修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的决定,把外资在合资证券公司的持股比例上限提高到49%,把合资证券公司申请扩大业务范围的年限从5年缩短至2年。 相关政策自2012年10月11日实施以来,行业反响积极正面,但由于施行时间尚短,截至目前,尚没有合资证券公司向我会提出提高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增加业务范围的申请。 问:近日,有市场人士质疑华谊兄弟的收购某公司一事涉嫌信批违规,请问是否存在上述情况? 答:本次华谊兄弟收购的标的公司浙江常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资产和业务的转移及整合事宜正在进行过程中。9月2日和9日公司遵循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分别披露了交易基本情况、标的公司相关情况、交易估值原则等初步信息。待相关整合完成后,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标的公司的整体情况。 9月3日公司举行了收购签约仪式,当日有部分媒体到场。目前,深交所正对公司是否存在以接待媒体采访等方式替代指定信息披露的行为进行核查。 问:有独立调查人士向证监会举报三奥股份财务造假,请问证监会是否展开调查? 答:2013年4月2日,根据相关媒体报道,我会启动了对三奥股份案件的初步调查程序,目前该案仍在调查过程中。(证监会网站) 证监会:10月8日起并购重组将实施分道制审核 符合条件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进入豁免/快速审核通道 10月8日起,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将实施分道制审核,此后递交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将依据有关标准进入豁免/快速、正常、审慎等三条审核通道,进入豁免/快速通道、不涉及发行股份的项目,将豁免审核由证监会直接核准。实施分道制后,并购重组审核效率将再提高一倍左右。 10月8日起实施 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例行新闻发布会表示,经过3年准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道制审核实施方案已经成熟,实施分道制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启动条件具备,将自10月8日起在并购重组审核中实施。 分道制是指证监会对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审核时,根据财务顾问的执业能力、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诚信状况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不同,实行差异化的审核制度安排。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道制审核,将按照“先分后合、一票否决、差别审核”原则,由证券交易所和证监局、证券业协会、财务顾问分别对上市公司合规情况、中介机构执业能力、产业政策及交易类型三个分项进行评价,之后根据分项评价的汇总结果,将并购重组申请划入豁免/快速、正常、审慎三条审核通道。 其中,进入豁免/快速通道、不涉及发行股份的项目,豁免审核,由证监会直接核准;涉及发行股份的,实行快速审核,取消预审环节,直接提请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下称“重组委”)审议。 进入审慎通道的项目,证监会将依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综合考虑诚信状况等相关因素,审慎审核申请人提出的并购重组申请事项,必要时还将加大核查力度。进入正常通道的项目,按照现有流程审核。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据了解,近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已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评价办法,结合证监局日常监管意见,完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的评价;证券业协会已公布了财务顾问执业质量评价方案,2012年度财务顾问执业能力评价工作即将完成。 按照规定,上述两项评价结果均为A类,且重组项目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12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立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九个推进兼并重组重点行业,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不构成借壳上市的,将进入快速(豁免/快速)审核通道。 该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哪些企业属于可进入豁免/快速审核通道的企业,相关评价过程将采用客观标准,结果自动生成。在放松管制的同时,监管部门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披露文件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问题,视情节轻重,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移交稽查。 完善分道制方案 下一步,证监会还将视实施进展情况,不断完善分道制方案;根据有关部门确定的推进兼并重组重点行业,动态调整支持的行业类型,逐步扩大进入豁免/快速通道的项目范围。 专家分析,概括而言分道制审核体现了“好人、好事、好中介”的取向,一是与产业政策挂钩,体现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导向,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大局;二是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挂钩,体现分类监管、扶优限劣的理念,加大对失信主体的约束;三是与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挂钩,强化市场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专业化、具有竞争力和创新意识的中介机构。 该新闻发言人认为,实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道制审核,还将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监管的标准化、合理性和一致性水平,并为证监会下一步的行政许可改革夯实基础。(上海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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