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铁拟入股万科的讨论(整理:重庆大学金镝) 唐朝:如果万科支付现金给深铁,深铁再拿这笔钱来购买万科股权,深铁赚取的是乐意此刻放弃万科股权的人的钱,是市场自愿交易。万科直接发新股换取土地,是管理层和深铁强行掏了所有股东的腰包,做大公司规模,满足个人趣味(愿意让挖深坑的当大股东,不愿意让炸油条的当大股东)。 两块或三块土地的市价,是清楚明白的值,是买进来修成房子卖出去就结束的一笔固定差额。如果发债来换取土地,账目清晰无争议,不过就是土地建成房子换回来多少钱,支付成本后还能赚多少的一笔小学数学。 而万科支付给深铁股权的价值,是万科在其存在的全部生命周期里所有收益的两成多。除非你对万科预计全部生存周期全部收益的两成多加总折现后,价值低于四百多亿土地估值,否则这无疑就是管理层动脑筋偷窃股东财富。 用其他概念,例如什么企业成长、土地稀缺、房价未来等等来讨论此事的,我觉着都是有意或无意地混淆视听。因为华润没说反对买地啊!人家反对的是用股权去换地,尤其是用当前低估(只要是停牌前持有的,自然默认是低估啦)的股价还要打个大折去换地 云蒙:说得真好,超赞。华润是董事会唯一真正代表股东权益的,不反对和深铁合作只是反对稀释股权,深铁甚至可以把地卖给万科,然后用这笔钱去买宝能的股份,稀释股权是对所有万科股东的伤害,尤其是对长期看好万科的股东的伤害,犹如美股低价私有化一样的伤害,犹如阿里巴巴在港股私有化一样伤害长期看好的股东。 黄建平: 我要是王石,我现在肯定心里拔凉拔凉的,曾经为了理想,没有把万科私有化,而是把股权让给了华润,作为最为信任的华润,在野蛮人进入的时候不一起抗击,在一边观看,逼得现在只能找新的大股东帮忙,造成和华润有分歧,落得如此田地,本质上说还是太过于理想化和小心翼翼,也是中国特色政治的悲剧,当初,该私有化时就应该私有化,如果当初私有化了万科,今天王石也是中国首富了,也就不会看资本的眼色。 云蒙: 还在为王石洗地啊,这一系列的事情到现在还没有看清吗?不管是方案的动机还是方案的内容都有问题,王石城下之盟拿什么和深铁讨价还价,最后的合作只是人家子公司的两块地。 股票摊薄到极致就是私有化,目前的方案相对于15.88元是私有化20%的万科,别说现在港股现在14元多一点,按照这个逻辑两年前万科5元的时候可以6元私有化,港股现在极度低估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定向增发都是溢价港股50%难道忘了吗? 作为一个口口声声荒岛十年的投资者,这样的方案对荒岛投资者影响是最大的,不知能否体会。估计您还是不明白,还是举例招商银行吧,要是深圳市估值10万亿,定向增发给招商银行后您还继续呆荒岛吗?继续距离说招商银行,马蔚华对招商银行的贡献也巨大,我们要不要一起来谈谈情怀? 阿土哥a: 拿这两块地,发债好还是折股好?大家觉得肯定发债好。入股就是摊薄,2成多永远的公司受益权,就换了这两块地,好象很不值。我觉得这只是个人好恶而已,也就是个人对万科股权预设的好感而已。只要对价合理,那么这是就公平的。债与股,承担的风险是不同的,所以收益也是必然不对等的。做为股本,是必须承担未来的经营风险的。假如注入的资产将来遇到房价下行,开发起来亏损了,甚至万科全盘业务整体亏损了,深铁都必须共同承担损失。 我有时在想一个挺有意思的话题——银行放贷款一年才赚6%,风险还非常大,为什么不买自己的股票?一年是在赚15%以上的ROE啊?云蒙提到:建设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逆天的高,股价严重低估不回购不提高比例分红,反而要发优先股支付高昂的利息,赤裸裸的牺牲股东的利益。我觉得,回购会缩减股本,减资手续是非常麻烦的,关键必须银监会审批。要知道银监会已经窗口指导银行要降低现金分红,累积核心资本以对抗经济下行风险了,减资和提高分红其实都是行不通的。至于优先股,我记得云蒙以前是认为利好银行的,现在她觉得优先股是在吸股东的血。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核心资本过剩、杠杆降低、ROE下降了,如果将包含优先股在内的股本用完,上满经营杠杆,那么云蒙就没意见了,反正建行经营得那么好,杠杆越大越好。其实万科事件也类似,发债相比较于增发新股,其实是提高了杠杆率,提高了ROE,但承担了更大的杠杆风险,如果经营中出现不利的情形,也许对股东的伤害是致命的。其实大家的观点分歧,变成了对万科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歧,也就是说,万利经营得好,当然杠杆越大越好,如果房地产可能下行,那么当然是增发新股降低杠杆为好。其实这个分歧是无法调和的,说服对方是不可能的、无意义的,只能自己对自己的仓位负责。 唐兄之所以觉得增发新股就是损害老股东利益,就是预设了万科的未来非常好,肯定会大赚特赚的立场。如果那么确定,为什么万科一年多来停留在13元左右,PE和PB会一直那么低?可以假设没有宝能举牌,13元左右就是市场给予万科的合理估值,你如果觉得低,你可以上杠杆狂买暴买,深铁也可以狂买,根本不需要出16元左右的价格,因为即使是现在,香港万科的股价仍然不到15元。至于深铁这两块地,到底值不值400多亿,我觉得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了。如果你觉得不值,大家可以投反对票,如果觉得小股东没有发言权,被管理层绑架了,那么你也可以选择用脚投票,永远卖出这个公司,指责管理层不道德是没意义的。这就是契约精神。 我觉得无论是管理层、宝能、深铁、华润、独董各方,都可以有自己的诉求,无论这些诉求是否会损害小股东的利益,只要他们是按照公司章程办事的,只要他们遵守了契约精神,不管这个诉求是否道德,买入的万科股票的散户都必须接受,如果不能接受,那么请用脚投票。黄建平兄提到管理层之前本来是完全可以控股的,为了某种原因委屈求全把机会拱手让给了华润,从道上说华润应该象伯克希尔公司一样地发扬风格,给优秀的管理团队、历史已经证明过了的优秀团队完全放权。我觉得过去是过去的事,道义也只是道义上的事,现实是人家华润就是实实在在的大股东,人家付出了真金白银,他的诉求必须得到尊重。管理层也一样,你可以觉得王石不务正业,私心太重,狗胆包天,我们只能说,王石,他的所作所为,过去怎么样,现在怎么样,未来怎么样,不管好还是不好,他本人是股东大会、董事会选举出来的董事长,这个决定代表了最大多数股东的意志,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如果大家不满意,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罢免,但在这之前,只要他按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办事,只能任由他去,比如这次的毒丸计划,你只能从增发计划对公司是否有利出发,而不能质疑、指责王石的动机纯不纯。即使动机不那么高尚,只要对公司有利,又有何不可?如果动机很高尚,但实际上损害公司利益的,比如对灾区的大额捐款,这也必须反对。所以华润是理性的,引入深铁有利于公司发展,这个没问题,他同意了,但他提出发债替代增发,也许只是符合他自己利益最大化并不利于公司整体利益,但这也无可厚非。为什么要设置股东大会,为什么要设立董事会,?就是为了防止有人损害公司利益,制约股东及管理层的不纯动机,也就是说,动机不纯是很正常的,无法避免的,只能通过契约、通过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以防范。对于王石如果认为他僭越了,则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起诉他。而不应该象现在这样,在道德的至高点指手划脚。比如大家一再研究的分母是11还是10的问题,其实很简单,这一位独董是回避表决还是表决弃权,他有没有到会,到会有没有权利表决,他是无权投票,还是投出了弃权票。如果是弃权票,那么分母就是11.如果无权表决,那么就是10,这就是契约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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