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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老虎事件遇难者不应该得到赔偿 ----紫色的股

2017-2-2 23:30| 发布者: 采编员| 查看: 506| 评论: 0|原作者: 但斌|来自: 新浪博客

摘要: 宁波老虎事件遇难者不应该得到赔偿 原创 2017-02-01 紫色的股 昨晚发的文章里,下面评论区被顶到第一的居然是宁波老虎吃人事件上我的回复,我认为这么理所当然的事情居然有异议,赞同和反对大概7比3吧,后台评论我都 ...
宁波老虎事件遇难者不应该得到赔偿 原创  2017-02-01  紫色的股  昨晚发的文章里,下面评论区被顶到第一的居然是宁波老虎吃人事件上我的回复,我认为这么理所当然的事情居然有异议,赞同和反对大概7比3吧,后台评论我都看了,没翻而已,虽然还是赞同的多,但是有3成反对我认为是很可怕的,我觉得有必要单独开一个帖子来讲一下这个事情。 首先回顾下事件经过,春节期间宁波有一名男子,在动物园被老虎活活咬死,老虎被警察赶到后击毙,但是男子已经当场身亡,老虎咬人视频在网络上疯传,后来官方解释如下:  根据死者张某(籍贯湖北)同行人员李某某陈述并现场指认,当日下午2时许,张某及妻子和两个孩子、李某某夫妇一行6人到雅戈尔动物园北门,张某妻子和两个孩子以及李某某妻子购票入园后,张某、李某某未买票,从动物园北门西侧翻越3米高的动物园外围墙,又无视警示标识钻过铁丝网,再爬上老虎散放区3米高的围墙(围墙外侧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顶部装有70厘米宽网格状铁栅栏)。张某进入老虎散放区,李某某未进入,爬下围墙。  对于这个事件我的态度很明确,标题就清清楚楚,首先我用的称谓是遇难者而不是受害者,因为死亡男子并不是受害,其次我认为遇难者绝对不应该得到赔偿,否则将是中国的悲哀。 这件事情本来没什么争议,逃票连续穿越多条围墙进入猛兽散养区导致死亡,动物园一毛钱责任都没有。男子不守规则逃票进入动物园,导致自己身亡,老虎遭击毙,动物园停业。但是死者张某家人亲属称“动物园管理有漏洞”,动物园不应该给张某逃票翻墙进入的机会,所以有责任,理应赔偿。对于这种奇葩言论,网上自然反对的多,但是也有少部分人支持的,从我后台数据看,大约是7比3吧,理由梳理一下,大概就是毕竟死人了,死者为大,即便再不对,毕竟是死在你动物园的,孤儿寡母的不容易,动物园家大业大不差那几个钱,理应赔偿。 这让我想起来了以前的一个新闻,有个人在自家院子里种了几十棵洋水仙,邻居一位老太太以为是韭菜,就偷割了洋水仙包了饺子给她孙子吃,结果导致小孩住院。老太太一家竟然上门来要求他赔偿,据说警察调解时也让他出于人道主义赔偿部分医药费,理由是没有在洋水仙上面注明不是韭菜不能吃。还有一个人忘带钥匙打不开家门,不顾邻居反对强硬要求从邻居家阳台翻入自家,结果不慎从四楼坠落摔死,后来也是判决邻居承担一定赔偿责任。这种判决,都带有一定和稀泥的态度,官方只求稳定把事情压下去,至于是否公平公正,不在官方考虑范围之内,换言之,当前的中国官方并不在意公平公正,只求不闹事,自己任期内平平安安天下太平,哪怕后面洪水滔天也不关他的事。 这种行为是典型的饮鸩止渴,稳在当代,乱在千秋,当前中国闹事横行,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现状就是这么养成的,至于闹事的那个人是否有理,并不是很重要。 这种现象带来了中国人的集体道德沦丧,而闹事行为之所以还能存在,除了官方的和稀泥态度之外,围观群众的同情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而且可以说其重要程度是非常大的。这种同情或许有一定道理,但是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一定会导致更多的人因为你泛滥的同情心受到更大的伤害。 当年扶老人的南京彭宇案,好多人的态度就是老人毕竟已经受伤了需要大量的医药费,不需要老人证明是你撞的他,既然你不能证明你没撞他,而你又扶了他,那你给点医药费又何妨,最终彭宇案一审判决彭宇承担40%医药费45876.6元,二审判决承担1万元了结此案。这种判决明显就是和稀泥,如果彭宇撞了,那就是100%责任,如果没撞,那就一分钱责任都不应该有,而且还应该起诉老人的诬陷罪,哪有40%责任这一说,后来还根据社会舆论再度压价,法院是一个公正公平的地方,不是商务谈判会所。 彭宇案的“人道主义赔偿”让中国的道德倒退了50年,一个疑似诬告也疑似受害的老太太满意了,千万个真正需要帮助的老太太牺牲了,彭宇案后中国人再也不敢扶老人了,不知道多少真正需要帮助的老人被视而不见,最终无辜受害,当初对南京老太太的同情心,这种小善,最终演变成了大恶。 这让我想起来了一个典故,春秋时期由于人口非常重要,鲁国有一个规定,凡出国者看到有鲁国人被贩卖为奴隶,请你们把他赎回来。回国后国家会给你相应的补偿!效果非常好,大量不幸流落在外的鲁国人被营救回国,大大增强了鲁国的国力。 孔子的一个徒弟,叫子贡,是鲁国的一个大款,子贡营救了很多被奴役的鲁国人,而且因为自己富有不在乎那点小钱,拒绝国家补偿,说希望国家把这些钱拿去做其他更多的事情,多么爱国的一个品德高尚的富豪。 子贡获得了大量的赞誉,但是孔子听说这件事后大骂子贡,说子贡害了鲁国,行了小善,做了大恶。子贡做的这件事至善至美,怎么就害人行大恶了,孔子是神经病吗? 原本鲁国人不需要自己出钱,只需要费点事就能营救回一个被奴役的鲁国人,还能收获一个积善行德的好名声,所以很多人乐意去救人,但是子贡抬高了德的标准,只救人不算积德行善,还不要国家的补偿才算,否则就是觉悟不够高,会被嘲笑,这对救人者是大大不利的,毕竟不是每一个救人者都像子贡这么有钱,可以说子贡打破了原先公正公平的救人体制,带来的结果就是后面再没有鲁国人愿意救人了,看到被奴役的鲁国人就当没看到,反正没看到不是罪,如果赎回带到鲁国还要国家出这笔赎身费那反而被批判,自己费事还惹一身骚,所以被救回的鲁国人急速减少,子贡再有钱也是一个人,他救回的人和全体鲁国人救回的人只是九牛一毛,但是他的行为破坏了原先公正公平的救人体系,行了小善,做了大恶。 这一幕和南京彭宇案何其相似,老太太疑似诬告也疑似受害,没有任何证据,按照疑罪从无的法理,理应判决彭宇无罪,但是出于人道救助的角度考虑,给予老太太一定赔偿,所以当初定了40%责任,帮了这个老太太,积了小善,但是毁灭了公平公正的扶老人救助体系,所以带来了大恶,自南京彭宇案后,不知道多少真正需要帮助的可怜老人因此遭受大罪,再也没人去帮他们了,大家和当年的鲁国人一样,看到需要救助的被奴役鲁国人,就当没看到。 宁波动物园被咬死男子属于连续翻越围墙无视禁止标志进入猛兽区,即便是买了门票,动物园也不应该负有责任,更何况该男子是逃票入园,门票都没买,按照法律规定连和动物园基本的商业合同都没有,动物园没有收你钱,也不会对你负担任何保护责任,该男子的行为导致一头无辜守法老虎惨死,动物园被封园,对动物园造成了严重损失,按照法律,该男子亲属理应对动物园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如果这次出于善心,人道主义赔偿男子亲属,算是积了小善,毕竟这男子孤儿寡母的也的确可怜,但是行了大恶,不守规矩到如此份上还能获得赔偿,那以后谁还去守规矩。如果按照赔偿理由,动物园不应该给该男子翻墙逃票入园的机会所以有责任,那按此推定有责任的多了去了。银行不应该给抢劫犯抢劫的机会所以应该对被击毙的劫匪承担责任,行人不应该给汽车撞你的机会所以被撞死你自己应该负担责任,女孩子出门不应该给强奸犯强奸的机会所以女孩子自己有责任。 总之,守法守规矩的有错,不守规矩的没错,这就是大恶,南京彭宇案只不过是中国道德倒退了50年,如果这个赔偿通过了,那就是中国的法制也倒退了50年,从今以后谁还守法啊,要法律和规矩有什么用?大家看谁会闹事呗,谁会闹谁有理,谁拳头大谁有理。 这就好像交通规则一样,当红绿灯路口发生拥堵的时候,经常出现自己这边车道堵成长龙,旁边的对向车道空空荡荡的情况,这个时候总有不守规矩的人喜欢占用对向车道进行穿插加塞。如果大部分人都守规矩,那么这几个不守规矩的人会获得巨额收益,他们不需要排队,能第一个开出去。但是如果大部分人都不守规矩,那好,对向车道也占满,双向四车道变成单向四车道,那就大家都别走了,一个也别想跑,本来十几分钟就疏通了交通,现在十几个小时也走不了,鼓励那几个不守规矩的人,就是不尊重其他大部分守规矩的人,最终是害了所有人。 所以我对宁波动物园老虎咬人案件,旗帜鲜明,绝对不能鼓励不守规矩的人,成年人理应责任自负,那名男子家属的确很可怜,但是同情他们是小善,毁了公正公平是大恶,我绝对不会因为一时的同情心泛滥就去害了更多的人,尤其是不能害那些守规矩的人。 赞赏 1293人赞赏 阅读  100000+8987  投诉 精选留言 该文章作者已设置需关注才可以留言   279 半夏 你眼里的人命也就这么不值钱吗。人生总是有个三长两短,就算全是自己的错,已经死了的人,还要被你们炒作舆论谩骂诅咒吗? 昨天   5929 作者回复 亲,首先我不是炒作,其次我没有谩骂诅咒,最后我的目的是保护更多的人命不受侵害 昨天   245 毛主席的好学生 不同层面的问题不能混淆  以身饲虎者是着急往生。就目前碎片信息判断,行为人应自担风险,动物园无责。  千错万错,毕竟死的够惨了,付出了极限的代价,就不要再指责他了。即使不说他与你我的生命同等珍贵,不说“死者为大”,至少也应该持有单纯的同情心吧?  ​​​ 昨天   3418 作者回复 肯定没有人指责死者,毕竟他虽然逃票入园,但是毕竟已经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足够大了,但是因为遇难了索要赔偿,这个就不行了,如果因此坏了规矩和法律,后面老实人会吃更大的亏,法律应该保护守法的人,而不是保护不守法的人,反而让守法人吃亏 昨天   2548 兰子莹 一百个同意这么正的三观,不过以中国社会现实来说,最后肯定还是会判动物园需要赔偿,这是悲哀 昨天   2364 作者回复 所以我觉得为了保护大多数人,我有义务出来说点话,这个时候保护规矩,保护法律,就是保护以后的自己。 昨天   2373 振涛 紫大态度鲜明,一点点毛病都没有!不该赔就是不该赔。我党和稀泥的执政理念已经让不守规矩者为所欲为了。红灯随便闯,碰瓷随便躺,医院随便闹。反正我穷我有理,我老我有理,我死我有理。人道主义赔偿的歪理下导致道德沦丧,法制淡漠。翻墙入园被天敌咬死就是自然规律,都是应得的。就这竟然还有一群圣母婊来洗地,真是奇葩至极! 昨天   1128 作者回复 每个人都对中国重塑秩序具备一定的义务,也许最终的法令是政府下的,但是民众在平时的呐喊和声音,对于最终的法令下达,也是具备重大的指引作用的。 昨天   1420 帝国江山 支持!希望从国家层面能出台一些措施挽救我们日渐失去的道德观,不然太可怕了。 昨天   1009 作者回复 你说的对,道德是可以被一个彭宇案判决毁掉的,也是可以用一个鲁国救人的规矩重新树立起来的。 昨天   1373 上士 大仁不仁,大善不善。拎不清、没有正确逻辑的人,就喜欢用感性、情绪来处理一切。 昨天   797 作者回复 这句话我写上文了又删了,借你口说出来,为了我们的共鸣,翻上墙。 昨天   379 雁渡寒潭 同意不赔偿。但是就因为死者逃票破坏规则就对死者鞭尸的做法有异议。想起一句话: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现在破坏规则的还少吗?社会上无数的潜规则和关系网,哪一样不是破坏规则?特权阶层破坏规则的事情还少吗?为什么他们破坏规则就可以不用付出代价?而且还没人敢有异议?而一个普通人就因为逃票就千夫所指?不是说我对死者的破坏规则有偏袒,而是对舆论看人下菜碟感到悲哀。 昨天   1024 作者回复 正是因为中国不守规矩的太多,导致中国一片混乱,但是从上到下都不守规矩,不代表不守规矩就是对的,就是应该被提倡的,身为自媒体,我们需要提倡的是守规矩、守法,也许一篇文章不可能逆转中国不守规矩的大势,但是可以做到自己的努力,积少成多,总会有点用的,为了大部分人的利益,尽自己努力 昨天   986 周永亘 老虎也伏法了,临死前,老虎是这么说的:我没想说抱歉,因为吃肉是我的本性!  我没有故意想咬死谁,  没有犯罪的预谋和目的,  我不应被执行死刑立即执行!我是百兽之王,我永远成不了狗!  所以千万别怪我吃人,因为我是野兽。当然我不是罪犯,  我死的冤!我跟你们有那么熟吗?  知道我会咬人,  我鄙视你们,人家都摸到我家门口了,你们都没看到?  我只有自己保卫自己的地盘了,  按说法律上有个名词叫”正当防卫”,一只麻药吹筒能解决的事,非要惊动特警,一枪毙命,我怀疑你们是在杀虎灭口!  好汉做事好汉当,毙了我,你们也可以交代了吧,  我同意捐献我的皮、我的骨、我的器官,经济所得统归死者家属。我走了,不见!  下辈子不当老虎! 23小时前   924 Aubrey 要是真的陪不少钱,绝症患者要排队翻墙进动物园了 昨天   667 乐:-) 死者为大,要问对家属的态度,我只能说节哀。但对死者我觉得不能得到赔偿。 昨天   514 作者回复 按我说,八达岭那个老虎伤人事件也不能得到赔偿,还好官方有谱,没有公开承认给赔偿了。 昨天   637 霍薇 阿紫老师说得太好了,支持支持。中国需要守规则 昨天   500 作者回复 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 昨天   451 Radar 原来看过一个文章,讲的是一个优秀的法国留学生,发现一个逃票的办法,但是被抓到过三次,结果毕业应聘,没有一家企业肯要她。最后一个企业告诉她原因,就是因为她有逃票的经历,说明她很会钻漏斗,这可能会造成未来企业防范她钻漏洞,而增加管理成本,所以不会有企业要她。试想一下,如果这个动物园为了防范人再违规,而加高围墙,增加防护人员,那么这个管理成本又会转到门票上,那么为此想逃票的人又要增加,恶性循环了呢? 昨天   513 作者回复 所以外国人的信用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中国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是很多的。 昨天   500 雾霾深处有人家 严重同意!不守法的人没有任何理由要求守规则的人承担违法责任!更加不能因为什么老好人式的同情而破坏社会的执法准则!!  另外,老虎是为了抓逃票的人,而殉职的,应该鼓励!  遇难者应该向动物园赔付老虎的费用和一天的营业额以及由此带来的名誉损失费和相关负责人的精神损失费! 昨天   307 作者回复 老虎是抓逃票的!!! 昨天   486 你猜是谁 简直不能更赞同了!中国现在就是有些人自己不守规矩,总想着钻空子,受到惩罚了各种哭诉博取同情。然后一帮子圣母婊再来各种支持,然后我党再来各种维稳,导致老实人吃亏,会闹的人占便宜。长此以往,对社会风气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国家信用、社会信用、个人信用将会全面崩塌。 昨天   386 苏忆飞 写的酣畅淋漓,看的痛快不已。支持不赔偿,如果从人道主义出发那可以去做捐款,但是赔偿是万万不能的。之前看过一篇新闻也是心塞很久,一个阿姨正常骑电动车过路口绿灯,另外一个方向一男子酒驾开摩托车闯红灯,撞了阿姨自己也搭进去一条命,我们是万分同情摩托车男子的,但是同情不代表黑白不分,但是黑白不分的法院判电动车阿姨赔偿酒驾死者摩托车男,不管你从那个角度出发做了赔偿的定论我都觉得可笑,阿姨正常通行个马路被撞,除了自己承担医药费还要承担撞自己的死者费用,可笑至极 昨天   341 作者回复 我还见过更离谱的,汽车等红灯静止在路上,摩托车超速行驶失控撞到了车上,人死了,最后判决车主全责赔偿,这就是中国现状。 昨天   105 (☆_☆) 每个人看的角度不一样,自然会有不同的观点,不必在意这些。有的人是同情,有的人是理性。 昨天   366 作者回复 我是从大局观的角度看问题,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我的原则 昨天   56 Sarah 紫哥,我想知道为什么买票进去的,动物园也不承担责任呢? 昨天   312 作者回复 有明确警告标志,有围墙,深沟阻拦,硬要翻进去,动物园已经尽到保护责任了,所以不应该承担责任,比如你走高速,缴费了,高速限行120公里,两侧都有矮墙保护,结果你超速到300公里,车辆失控撞出保护墙导致死亡,高速管理部门需要承担责任吗。。。 昨天   306 Chris陈盛 本来就不应该,于情于理都不应该。如果动物园出于舆论压力掏钱了,那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这真的是时代的倒退了。 昨天   206 作者回复 衷心希望这事情不会发生。 昨天   276 XU 中国社会从来都是人情社会,根本没有法律意识,近期又兴起了一股碰瓷潮,一味和稀泥,不知道依法治国怎么治的 昨天   274 作者回复 中国依法治国,路还很长啊。。。 昨天   233 Toney 以后得了绝症的人都爬进动物园寻死,还可以给家人留下一笔赔偿款,划算 昨天   49 简单 刚百度了彭宇案,百科里真相是彭宇承认发生相撞,后面提到搀扶老人奖给了彭宇2万的委屈奖。真相是假的? 昨天   220 作者回复 06年发生案件,07年判决40%责任,赔4万,彭宇不认。08年判赔1万,彭宇不认,随后几年舆论汹涌政府下不了台,于是12年奖励彭宇2万,这次彭宇认了,以便了结此事,让自己能够安心工作生活,你说真相到底如何?为何6年都不认,6年后突然认了。 昨天   63 开心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美国,会如何处理呢? 昨天   211 作者回复 美国,私闯民宅可以自由击毙,杀人不犯法,你说这种逃票私闯虎区死了美国会怎么判? 昨天   125 帅 我敢打赌,判决肯定会赔钱!这很中国。在中国人情大于法律,法律可以说着玩,人情大过天。什么助力车上高速,还是在超车道逆行,由于在春节期间,交警为了让其过年,竟然只是口头教育就放行了。这不是鼓励大家春节期间,电瓶车助力车组队上高速的节奏么,反正抓到就口头教育,呵呵。法律就是个p 23小时前   192 作者回复 你说的没错,的确很可能赔钱息事宁人,所以我觉得我有义务发帖子,尽自己的努力避免这种事情发生,以免更多守法的人因此在未来受害,至于行不行我就不管了,我尽自己努力去保护大家了就好 23小时前   170 云淡风轻 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聪明人,喜欢犯规,加塞儿,闯红灯。。。。。。我不想用我的道德标准要求他们,我只是要做的有别于他们,我要活的高贵而已!自重重人!严重同意不应该赔偿。 昨天   157 宝泉 他为什么逃票?  九寨沟门票310元,张家界245,武夷山250,黄山245,峨眉山185,黄果树瀑布180,庐山180  ,就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圆明园还要门票…美国黄石公园折人民币75元,法国卢浮宫80元,俄国克里姆林宫40元,印度泰姬陵3.5元,台湾各大寺庙一律免费,韩国汉拿山免费,富士山免费,尼亚加拉瀑布免费。  人家的工资水平咱就不提了,说多了都是眼泪...  ..到底是老虎吃人,还是门票在吃人。 14小时前   154 南山客 一个没有规则的社会是恐怖的社会!求小善实为行大恶,道德绝不能绑架法理,社会公平公正原则绝不容许受到挑战,否则必将动摇国本,成为民族之大不幸!阿紫你写得太好了,因工作原因我遇到过许多闹而优则仕的事情,八十岁老人打头阵七大姑八大姨天天在你办公室坐一圈,不能碰不能骂,报警吧警察说没动手管不了(其实动手了他们对八十岁老人也不敢管,都怕惹事),请他去法院告我们多少都赔则理直气壮的说你们官官相卫我们是弱势群体打不赢官司,僵持下去精疲力尽只得赔钱了事,而这些列不进帐的现金来源则又不可名状,真难!阿紫,你认为南京彭宇案会被平反吗?像内蒙呼格案那样! 23小时前   148 作者回复 南京彭宇案不会被平反,政府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还给了封口费,按照旧时代的处理方式已经处理完了,再平反就是打自己脸,因为在他们看来,法院威严比公正更重要,虽然现在可能后悔了,但是也绝对不会改口 23小时前   124 清枫 已经看不到希望了,唉!央央我大中华上下五千年!礼仪之邦!到了现在这个份上!无奈! 昨天   152 作者回复 只要人还在,就不要放弃希望,总能挽救回来的。 昨天   133 大碗加肉。。。 那这么说,铁轨必须保证人不能靠近,有人卧轨都怨火车!菜刀必须保证只切菜不砍人,砍死人就得起诉菜刀厂家!老虎咬死人就怨它有牙,不能怪人违规钻进虎笼!有人跳楼都怪楼盖的太高!死者为大,大过道德规则?大过法律?什么狗篮子论调 14小时前   125 吕陆孙汤 我们管这样的人叫圣母婊。 昨天   122 作者回复 而且比例相当大,尽可能的让他们认识到自己到底在行善还是作恶吧。 昨天   121 文灏 文章和观点都正确,没有毛病,但是我想从另外一个视角来看看,那就是票价是不是合理?现在国内的景区的高票价已经到了让普通工薪阶层觉得望而却步的地步了,这个大家可以说你玩不起可以不要出去玩,但是看动物是孩子们的一点点乐趣,总不能一直让孩子在电视里面认识这些动物吧?以前看动物只要到公园就可以看到,虽然那时候公园还没有免费,但也只要十块左右就可以了,大部分人都能承受,现在公园是免费了,可是动物园去不起了,都是一两百的票价,如果过节一家子进去玩,四五个人就是差不多千把块,这个价格我想一般的工薪阶层都不会觉得无所谓吧,毕竟除了这个还要生活呢!还想诗和远方呢!,这个可怜的爸爸可能也是出于这个原因才让老婆孩子进去玩而自己没有进去,最后选择了逃票而产生了悲剧,他是违反了规则,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是需要反思和改变的真的只有他这样的人吗? 14小时前   115 right  now 我前两天从地下车库出来一个大妈骑车从我车前横穿而过经过减速带震了一下车后座的牛奶掉地上了,由于正好掉在我车前天黑也没看见开过去了,大妈不肯放我走我赔一半也不肯,后来警察来了连现场都不看也没有证据证明我压到牛奶的情况下叫我全赔,理由是大过年的算了算了……这种典型的和稀泥态度就是纵容胡搅蛮缠的元凶,后来110发调研短信我回复了不满意,到现在也没个说法不了了之 昨天   111 龙佳子 支持作者!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谓规矩就是给不遵守的人的定的。如果这家属就这么过去了,大家尊重死者为大这事也就过去了。这胡搅蛮缠的家属还好意思告,那就得说说了,我非常支持动物园反诉,要求赔偿购买老虎以及多年养育,按老虎带来效益,它还能活的年头,潜在收益全算进去,让这一家子无耻之徒付出代价。那些无底线支持这家人的人们,你们无非是在为自己以后不守规矩的行为做铺垫。奉劝你们摆正三观,早日回到正途,否则终将栽在自己的不守规矩上。 15小时前   108 张涛 对于不守规则的硬给予严惩,赔偿动物园损失。今天开车出去,本来巷子里卖菜的多,就是双向两车道,有几辆车加塞硬走对面车道。结果可好,进的进不来,出的出不去。出来巷子的大路也给造成了拥堵,救护车,公交车,私家车全给堵了。我后来就想,就因为这几辆车,造成了多少资源浪费。而且自己也没快到哪儿去,因为全堵住了。类似行为就应该严惩。 昨天   94 作者回复 我在老家开车,昨天也遇到这种情况了,对向车道被不守规矩的车辆给堵死了,导致所有人过不去。 昨天   105 汽车老兵 那个叫半夏的?作者没有说人命不值钱,而是辩论该不该赔偿,如果我爬上你家楼台偷东西摔死了!我的家人到法院起诉让你们家偿命赔钱可以吗? 15小时前   100 繁星点点净立 死者家属所谓的动物园管理有漏洞的说法太不要脸,知道让老婆孩子买票看老虎,就说明他知道应有的规矩,就为了省130块钱,作为一个成年人甘愿冒险就应该知道冒险的后果,还是那句话不作不死,白白的让无辜的老虎搭上一条性命,老虎的赔偿谁来付呢?如果一个小偷去偷窃从楼上摔下跌死,难不成被偷的人家还要给小偷赔偿?强烈谴责死者家属索要赔偿的不要脸的行为 14小时前   86 富晓鹏 观点一致      这篇悬 昨天   98 作者回复 这篇不会和谐的,这篇也和谐也太离谱了。。。 昨天   93 工兵 不认可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就是好的说法,应该保护守规则守法的人,不管人数的多少! 23小时前   70 作者回复 额你说的没错,不过大多数人都是守规矩的,这也不是说素质高,而是因为规矩和法律就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所以才制定的,所以天生就会是大多数人守规矩 23小时前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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