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爱股网 门户 行业研究 查看内容

机场建设费被指20年收取上千亿 代表建议取消

2012-3-10 08:57| 发布者: 采编员| 查看: 585| 评论: 0|来自: 济南时报

摘要:   ■按“谁经营谁付费”原则,机场应该向航空公司收费而不是旅客   ■最初规定2005年底到期,后来一次次公告延期,到底还要收多久   ■累计收了逾千亿元,多少用于机场基础设施建设无权威审计公告   2002年 ...

  ■按“谁经营谁付费”原则,机场应该向航空公司收费而不是旅客

  ■最初规定2005年底到期,后来一次次公告延期,到底还要收多久

  ■累计收了逾千亿元,多少用于机场基础设施建设无权威审计公告

  2002年国务院文件规定,征收机场建设费政策将于2005年年底执行到期,后来又将执行期延至2006年年底。

  2007年10月9日,民航总局官网公布机场建设费继续征收到2010年。

  2010年年底,财政部发布通知,从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继续征收机场管理建设费。

  长期隐藏在“坐飞机”这种出行方式中的机场建设费,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茂名市工商联主席陈华伟的质疑。

  针对这项50元至90元不等的收费项目,陈华伟写了一份长达3000多字的建议:《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彻底取消“机场建设费”收费项目的建议》,提交给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这么多年来,机场建设费累计收了逾千亿元,但从来没有公开过具体数据。这是一项收费时间最长、收费范围最广、最没有法律依据、最不公开透明、引起最多反对声音的不合理收费,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相悖。”陈华伟表示,对于这项收费,他会一追到底,看看它到底还要收多久,看看钱到底花到哪去了。

  到底该不该收?

  “机场建设费实际上是乱收费”

  根据陈华伟的调研,从1992年起,我国开征机场建设费。收费依据是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财政部、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关于整顿民航机场代收各种机场建设基金的意见》。

  陈华伟说,这份意见是三个部门会商后出台的文件,既未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也未经公众听证。它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从一开始就站不住脚,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

  民航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对机场建设费也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民航总局认为机场建设费是政府性基金,国家税务总局则将其划归机场营业所得,即机场在运行中以旅客为经营对象提供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陈华伟认为,将机场建设费作为行政收费说不通。行政收费的主体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机场建设费的收费主体是机场,尽管机场属于民航总局管理,但机场也是营业性公司。“这项收费属于典型的经营性收费。”陈华伟表示,即使民航总局强行给机场建设费戴了一个“政府性基金”的帽子,但“政府性基金”也不属于保证政府行使职能的行政收费。

  陈华伟还质疑道:“我国机场大多以企业实体的形式运作,而一些大型机场早已成为上市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机场为投资者提供回报是应该的,为何要向公众收费来补助机场?”

  其次,陈华伟提出,机场建设费向旅客收取是错误的。根据规定,机场建设费收取的初衷是“专款用于民用机场的围栏、消防、安检设备以及其他安全设施的建设”,初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按照“谁经营谁付费”原则,机场应以航空公司为收费对象,而不是旅客。

  “向旅客收取附加的机场建设费实际上是乱收费。如果收取机场建设费成立,那么乘火车是否要交‘火车站建设费’,乘公交车是否要交‘车站建设费’,乘船是否要交‘码头建设费’?”陈华伟问。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

QQ|联系我们|开放平台|免责声明|小黑屋|手机版|爱股网 ( 陕ICP备19013157号 )

GMT+8, 2026-1-30 22:06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