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西化辨古”到 “西方辨伪”
我的朋友董并生著作《虚构的古希腊文明——欧洲“古典历史”辨伪》,最近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吾人怡悦,同仁恭祝。我有幸先睹为快于他的书稿,并参考何新的相关论述;深受启迪,豁然开朗。从那以后的一年多来,我查证西文资料,质疑问难,探赜索隐;愈加感慨于他们的先见之明、拨乱反正——辨古须疑西,[1] 变夏何用夷![2] 顺藤摸瓜,柳暗花明。——在受到华夏影响之前的“西方”,中古及上古,始终是史前状态和原始性质的,哪有“文明”可言!(请读拙作《中国影响之前:原始的欧洲》)[3] 。就像董并生的书所云,被“欧洲中心论”充当奥援和根脉的其他三大文明古国(埃及、两河与雅利安印度),都是在其塑造希腊文明的高峰的19世纪(资本—帝国主义猖獗的时期),被发掘出来的。[4] 然而,不管这些“古老文明”存在与否或属于哪个“纪世”,都没有可靠证据说明它们与西方的渊源关系;因为在中国文化与科技沿着丝绸之路向西传播的千年里,“中学西被”所到之处,都是“文化荒漠”[5] 。犹太—基督教只是部落宗教,[6] 其“外延与内涵”大抵都是后来凭借“四大发明”而膨胀起来的。马克思说:“印刷术却成了新教的工具。”[7] 从丝绸之路向西,第一个受惠于华夏、而变成“有文字的文明”的,是阿拉伯[8] ,然后才轮到了欧洲。14—16世纪文艺复兴(意大利城邦)是被中国和伊斯兰文明所滋润出来的几个小小的“绿洲”,而其余欧洲则都是“文化荒漠”(法国是“文化荒野”[9] ,在18世纪中期以前,大部分德国都是“文化沙漠”[10] )。意大利处于丝绸之路的西端,是欧洲的“向化东方”的前奏(法国汉学家谢和耐说:“西方这种落后不足为奇:意大利各城邦处于亚洲贸易的终点,到中世纪末,才接受新生活。”[11] )!再如董并生的书中所云:意大利文艺复兴期间的“古典因素”(希腊、罗马)都是虚构的。[12] 俨然是一场文化造假运动!稍后,意大利成为伪造文物的“世界工厂”[13] ,而与西欧的海盗乃“共识互哺、福慧双修”——“文明的暴发户”就是这样起家的![14] 美国弗吉利亚大学教授保罗·巴罗尔斯基说:
掩饰,撒谎,欺骗,欺诈,愚弄和伪装,都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生活方式。……伪造文献,伪造古典碑刻,伪造古代文学和艺术。各种欺诈和造假都发生在教堂、豪门和社交圈里。如此偷天换日、坑蒙拐骗的行径,体现于从但丁到瓦萨里的时代的著述里,它们是现实世界的文艺欺骗的镜子(the arts mirrors the real world of deception)。[15]
其实,但丁写《神曲》也是假的,它是一位宗教改革者拼凑出来的作品。[16] 中世纪的欧洲人对“西方古典”一无所知;他们当中的极少数人从阿拉伯人了解到它们。阿拉伯的文化成果让欧洲分享,而与基督教的伪造[17] 相结合,就成了“古希腊”了,再被“人文主义”变本加厉地以讹传讹!然而,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只不过是基督—神本内部的、受东方影响的“新朝派”而已;真正的西方的“人文主义”开始于由“中国热、儒教化”所推启的17—18世纪的欧洲启蒙运动。[18] 进而言之,在中国技术所奠基的欧洲科学—工业革命中和中国文化所激发的启蒙运动中,与基督教经院学派同流合污的“希腊元素”,或是进步阻力,[19]或是无人问津。[19]只是到了启蒙运动发生“质变”(法国革命和拿破仑战争),和工业革命驱动资本—帝国主义胜利进军之际,“希腊元素”才有机会“发扬光大、登峰造极”的。 以下是笔者根据近年所查阅的西文资料,论述古希腊的社会性质,以支持董并生书中的观点。
The Greek civilization is false and a fabrication by the Germans in 1700 and 1800s strongly supported by the English and other scholars in the 20th century. 希腊文明是德国人在18—19世纪塑造出来的,得到了英国和别的西方学者的大力支持。 (二)古希腊未脱离原始性质
1.古希腊是野蛮部落
所谓西方文明的“源头”(希腊)和“前辈”(中古)基本上都是较原始、很粗糙的社会形态——无文字,多方言,前民族,众部落。古希腊的社会处于部落与聚落(部落联合)之间,虽说已定居或正在定居,但仍旧带有部落的组织、习俗和意识。
第一、社会形态
所谓“希腊城邦”(城市国家 Polis)实际上都是部落组织。哥本哈根大学教授摩根斯·赫尔曼·汉森,深入研究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的阿卡迪亚地区的古代“希腊城邦”,其论证的部分内容如下:
阿卡迪亚的部落国家(tribal state)……包括城邦(poleis)的组织……部落城邦……。在阿卡迪亚,存在着许多的所谓部落国家,直到村社村镇联合的‘大城邦’(megalopolis)。部落族群组成国家……。从公元前5世纪,它们(部落族群)被联合,我们称为部落国家,被细分为城邦。讨论是否部落国家是由以前的城邦联合所形成,还是老的部落国家被再分为城邦。我们最近的调查重点是,古典阶段乃部落组织与城邦共存。关于部落的体制,尚无证据;因而我们不知道部落大会和部落军队被招收和指挥的情况。……在公元前4世纪,……有些官员被部落当局任命。大城邦……有两个到十个殖民村(刚定居)。进而,我们参考别的资料:在部落的基础上形成更大的部落联盟,……这是基于关于公元前5世纪的军事同盟的信息。从修昔底德那里知道,在部落的基础上,大约421名帕拉西亚人加盟于曼提尼亚人。……修昔底德陈述,斯巴达把帕拉西亚人从曼提尼亚人的统治下解放出来;从中有两种解释:一是部落自治,再是单一的城邦部落。……其结论是,在斯巴达人和修昔底德的眼中,部落城邦具有自治的性质,但它同时又是部落(国家)的成员。[20]
《古代法》的作者梅茵,根据对古典希腊和罗马的研究,断言它们是原始社会,其理由为“由家庭构成氏族的聚合,由氏族构成部落的聚合,由部落构成共同体的聚合……。政治思想的开始,在事实上,设定氏族血缘是唯一可能的社群政治功能的基础”。[21] 值得注意的是,梅茵所论希腊、罗马的原始类型,是对照于近现代西方的、基于分裂个体的“契约社会”(个人主义的公民社会)的。这两种社会的共同点是:它们都极具排他性与对抗性。中国传统社会也很重视家庭与家族,但它是“开放亲缘”,从而适合于越来越大的和谐(天下太平、世界大同)。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