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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上调新建住房售价上限为试行措施

2012-2-16 17:19| 发布者: 采编员| 查看: 642| 评论: 0|原作者: Steven Yang|来自: 华尔街日报中文网

摘要:   中国中山市周四表示,此前上调新建住房售价上限的举动仅为部门试行措施。   这是最新一个中国地方政府变相放松房地产调控后被纠正的例子。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周四联合公告称,目前出台的 ...

  中国中山市周四表示,此前上调新建住房售价上限的举动仅为部门试行措施。

  这是最新一个中国地方政府变相放松房地产调控后被纠正的例子。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周四联合公告称,目前出台的上调新建住房价格上限的措施仅为部门试行措施。目前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正抓紧把试行措施的实施效果及各界反映情况汇总上报并作进一步调研分析,为市政府审慎确定今年中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提供依据。

  公告称,目前的措施是在2012年中山市政府具体调控政策没有出台前,为不影响中山市的商品房交易秩序,而认为2012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仍应如去年一样升幅不超过当年GDP升幅而制定的。

  具体来说,参照2011年新建住房全年均价每平方米人民币5,935.6元和政府工作报告中2012年该市预期GDP升幅11%等数据,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开始试行新的调控措施,即要求全市所有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单套合同销售价格超过每平方米6,590元的,市国土资源局暂缓受理网上签约手续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还表示,2012年中山市将严格执行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同时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此前,中山市宣布,将新建住房的销售价格上限从去年11月份设定的每平米人民币5,800元上调至6,590元。

  此举引发了外界对于地方政府能否严格执行中央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疑问。

  包括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内的高级官员近期一再重申,中国将坚决执行两年来的房地产调控措施,促使房地产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不过,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常常依赖土地财政以及其他与房地产相关的收入,因此部分地方政府并不愿意严格执行中央政府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近期部分地方政府就开始悄悄地采取一些措施,放松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不过,很多放松措施在公开之后,随即就被纠正。

  中国安徽省芜湖市2月12日表示,2月9日宣布推出的免契税补贴购房新政将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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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见:http://www.cs.com.cn/xwzx/05/201202/t20120216_3245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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