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巨头盈利超千亿 缴红利百亿 母公司按持股比例享有上市公司利润,再按照分红比例上缴;专家称可撤销母公司 随着年度业绩的披露,电信行业的巨大利润也为投资者所知。在香港上市的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2011年度利润总和高达1465亿元。但早先财政部公布的数据则显示,电信行业总共仅上缴国资委98.95亿元。 上缴金额要经“两道坎” 目前发布利润数据的三大运营商,无一例外是上市公司。上千亿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其母公司并不能获得全部利润。而执行向财政部上缴利润的正是运营商母公司。 这意味着,从上市公司的千亿利润,到上缴收益过程中,有两步决定了收益的多寡。 首先是持股结构,三大运营商2011年中报的数据显示,中国电信集团间接持有70.89%的中国电信港股公司股权,中国联通间接集团持有71.97%的中国联通港股公司股权,而中国移动集团间接持有港股公司74.2%的股权。这意味着,母公司只能享有对应股权比例部分的利润。 第二点,作为公众公司,三大运营商的分红率受到公司经营策略的制约。 以中国电信为例,其年度分红比例为34%,分红金额为55.83亿元(含税),中国移动分红比例更高,达到43%,分红金额为541亿元;联通则暂未公告分红方案。 照此计算,三大电信巨头的母公司仅能获得的分红金额为420亿元(含税),若电信行业上缴的收益全部来自三大运营商,则上缴收益占比达到了23%。 按财政部的规定,目前国企按照四种类型上缴“红利”,其中,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垄断型特征的行业企业,收取比例最高,达到15%。而目前三大电信集团的上缴利润比例与该比例吻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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