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新办法”带来三大变化 商报记者 郭进 金俊 通讯员 金小锋 商报讯 从今天凌晨零点开始,我省高速公路收费“新办法”实施。根据浙江省交通厅和物价局有关文件的通知,全省高速公路开始按实际行驶路径收费的“新办法”。高速公路“最短距离”收费变为“按实际行驶路径”收费,这意味着今后驾驶员开车上高速“跑多少路,就付多少钱”。 “新办法”实施后,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生了哪些变化?哪些没有变?对此,记者采访了省交通运输厅和有关高速公路专业人士。 有关人士说,“新办法”实施后,不少路段通行费将有所下降。值得提醒的是,驾驶员上高速公路前,要做好“功课”,别因为走错路绕行而多花钱了。 “新办法”带来三大变化。 变化一:收费按“实际行驶路径”执行 此前,高速公路通行费按照“最短行驶路线”收取。也就是说,从起点到目的地,不管走哪条高速公路,都“按最短那条路”收费。但是,最短的线路的收费却未必是最低的。 比如,从永康到温州南,有两条高速公路可走金丽温高速和诸永高速。若按照最短路径,诸永高速公路最短,但这条高速因为桥梁、隧道多,费用却比走金丽温高速公路要高。 一位业内人士说,此前,从永康到温州南,无论走诸永还是走金丽温高速公路,都是按走最短的诸永高速公路收取费用135元。“但有聪明的司机走金丽温速公路行驶到温州西后,就下了高速公路,重新领卡上高速到温州南,全程只需要105元。”这位业内人士说,这个办法虽然省钱,但却很麻烦。 昨天,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省交通厅、省物价局于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实施按实际行驶路径收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天凌晨零点开始,上述的问题将得到解决。根据“新规”,我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按照车辆实际行驶路径收费”,即走哪条路就付哪条路的钱,不用再按最短路程收费。 变化二:计费方法调整 尾数取舍不一 客车车辆通行费的计费组成=车次费+车公里费率×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隧道(桥梁)叠加的通行费。 今天开始,车次费、车公里费率、隧道(桥梁)叠加费标准不变,但“尾数取舍”却发生了很大变化。根据以前的“尾数取舍”: 2元以下归0;2到7元归5元;7元以上归10元。而从今天开始,新的“尾数取舍办法”为:2.5元(含)以下归0;2.5元到7.5元(含)归5元;7.5元以上归10元。 金丽温高速公路公司温州管理处运营科负责人潘锦辉说,新的“尾数取舍”办法实施后,温州境内不少路段的收费都下降了。以从仰义收费站上高速公路到梅岙收费站为例,该路段有6公里路程。按此前小车收费方法:0.4元乘6公里等于2.4元,正好在位于2到7元区间,要归于5元收费,加上5元的车次费,驾驶员要付10元。如今按新的办法,2.4元归0,驾驶员只要付5元钱就够了。 潘锦辉说,他大概算了算,新的尾数取舍办法实施后,好几个线路的费用都下降了,比如瓯北走高速公路到梅岙从15元降到了10元,温州南到温州西也从15元降到了10元…… 变化三:高速公路绕道要多付费 潘锦辉,“按实际行驶路径”收费方法实施后,驾驶员上高速公路前要做好功课,别因走错路而多花钱了。 他说,以前曾有市民从温州西上高速公路去永嘉桥下时,走错了路,往温州南方向行驶。这位市民可以不下高速公路,从温州南互通绕回来,绕一圈没关系,不用多交通行费。但从今天开始,在这里多绕一圈,就要多收一圈的钱了。 新的收费方式实施后,也有不变的。 不变一:温州大桥收费不变 除了车次费、车公里费率、隧道(桥梁)叠加费标准不变。记者还了解到,舟山跨海大桥、温州大桥等按省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不变二:ETC车辆仍按照原标准收费 新的收费方式实施后,货车依然实行计重收费。根据《通知》,ETC车辆(不停车自动收费车辆)仍然按照最短路径收费标准执行,并给予规定的通行费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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