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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交所否认做市商质疑 “天通金”品种仍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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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1 00: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iguuu.com  2012-02-10 08:58:00  每日经济新闻  张国栋 赵春燕

  就在交易所整顿的风口浪尖,曾被疑为“整顿对象”的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天交所)获准正式运营。  
  天交所为何会被“转正”?昨日(2月9日),记者先后对监管方中国证监会、天津金融办进行采访,但并未得到对方明确答复。天津金融办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在规范整顿期间,不接受媒体采访。”  
  中国证监会新闻处人士则向记者表示,不是任何这种问询都能及时得到回复,如果有消息会主动联系,“我们这边要走程序,如果领导批复了,肯定第一时间联系您。”该人士透露,当日有多家媒体曾问及交易所整顿的进展、摸底的情况等相关问题。  
  同日,天交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外界普遍关注的 “做市商制度”“黄金交易”等给出解释。  
  但记者在随后调查中发现,天交所内部对“做市商”模式说法不一。此外,在记者以黄金投资者身份的询问中,百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一名经纪人告诉记者,现在有10万元本金就可开户黄金交易,“我们公司主要做天交所的黄金和白银,现在国务院对黄金有一定限制,但我们现在交易所的黄金还是可以做。”据他说,百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隶属于国腾贵金属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而国腾贵金属是天交所139号会员。  
  同时,记者发现在天交所网站上,该所“天通金”品种仍在正常交易。  
  “天通金”品种仍在正常交易  
  国务院“38号文”明确规定,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必须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早在去年12月2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和证监会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301号),黄金交易业务将只保留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黄金交易所,其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都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对已经开业或开展业务的,要立即停止开办新的业务,并处理好黄金业务的善后清理工作。  
  2月9日,天交所会员单位国泰金安福州分公司王女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天交所配合国家的政策,新开户的客户暂时不能做黄金,“客户做白银的机会更多,如果想做,我们也是推荐做白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面对五部委的明文规定,仍有经纪人为天交所旗下会员单位 “揽客”。在接受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咨询时,上述百腾实业经纪人就告诉记者仍可做黄金业务,他还建议记者进行白银投资,“白银和黄金的波幅差不多,公司现在大部分都在做白银,做黄金的不多,如果真想做黄金的话,也是可以操作的,我们现在还有投资者在做。”  
  记者了解到,黄金和白银交易都需要交纳8%的保证金,做一手白银需要6000多元的本金,而如果做一手黄金的话,则需要3万多元,“如果非要做黄金投资,可以先开个户做白银,等政策稳定后,再做黄金比较好”。上述人士说。  
  对此,天交所宣传部李经理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所的黄金业务于去年12月28日在新客户中停止。针对记者“老客户的此项交易是否仍在进行”及“暂停之后会不会还有可能继续”等疑问,李经理表示,“我不便多评论,反正这个通知上已经写得很清楚了”。  
  记者注意到,天交所网站显示该所“天通金”品种仍在正常交易。  
  天交所:我们不叫“做市商”  
  在很多公开媒体报道中,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实施的做市商制度一直争议颇多,尤其是在国务院“38号文”发布之后,因被认为实行的是“做市商”的交易方式,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一直被疑会被“清理整顿”。  
  日前,北京工商大学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季铸曾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很多所谓的交易所在事实上扮演了“做市商”的角色,靠收取佣金及交易费用盈利。“它们在制定交易规则时,只考虑到吸引更多人来参与交易,甚至不惜放任投机客进场,以致一些交易品种的价格被炒到明显脱离实际的高度。”  
  据记者了解,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等。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但就在政府整顿交易所的关键时期,天津市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同意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正式运营的批复》,同意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正式运营。“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务院审批的合法机构。”前述经纪人似乎并不担心天交所的未来命运。  
  但仅有地方政府批文显然不够,即天交所要合法合规“做市商”,还要取得 “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的批准”。不过,针对“做市商”的概念,李经理却表示,“不管是媒体还是学术界表述都不确切,我们使用的是 ‘分散式柜台交易模式’,不叫‘做市商制度’。”  
  但经纪人却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天交所一开始就是做市商制度,“因为我们已经做了几年了,如果停的话早就停掉了,毕竟它是政府审批过的,不属于地下炒金。”  
  同日,对于天交所“做市商”一说,王女士也没有否认,“交易商采用的这种方式,跟股票交易所一样,它们的撮合交易是有人接手才能卖出去,做市商就是不管有没有人要接手,都能卖出去,买卖都接受。”  
  那么,天交所实行的“分散式柜台交易模式”究竟是一种怎么样的模式?《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其官网,无论在“交易规则”“投资者教育”还是其他栏目资料中,暂时没有查询到相关模式的具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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