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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12 23:13| 发布者: 采编员| 查看: 546| 评论: 0|原作者: æ�¨å®�å¿ |来自: 新浪博客
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业主大会设立监事会的,应当由监事会根据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予以监督;业主委员会不接受业主大会监事会监督,或者未设立监事会但经相关业主提出申请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于10日内责令其限期履行职责;业主委员会逾期仍不履行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共同决定有关事项。
摘自:《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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