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爱股网 门户 财经博文 查看内容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大会

2018-2-12 21:18| 发布者: 采编员| 查看: 738| 评论: 0|原作者: æ�¨å®�å¿ |来自: 新浪博客

摘要: 第三十三条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组织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召开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告以下内容: (一)上一年度物业管理情况报告; (二)上一年度业主委 ...

第三十三条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组织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召开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告以下内容:


 (一)上一年度物业管理情况报告;


 (二)上一年度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


 (三)上一年度业主大会收支情况报告;


 (四)物业管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讨论并决议以下内容:


 (一)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年度工作计划;


 (二)选举需要补选或者定期改选的业主委员会委员;


(三)决议下一年度物业管理有关事项;   


(四)决议下一年度业主大会收支预算;


(五)决议物业管理其他的有关事项。


摘自:《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

QQ|联系我们|开放平台|免责声明|小黑屋|手机版|爱股网 ( 陕ICP备19013157号 )

GMT+8, 2026-2-10 06:53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