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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伍股份(300095) 厂房屋顶建2MW光伏发电项目,新能源业务初试航 ...

2013-12-25 00:01| 发布者: 采编员| 查看: 570| 评论: 0|原作者: 谭倩|来自: 东方财富网

摘要:   1、我们重申公司有望利用资本及本地化优势,进军新能源发电业务,进一步拓宽利润来源的观点。公司10 月提高对控股子公司力华新能源股权比例从70%到96%,意在利用本地资源,进军风电和光伏发电。江西是缺电严重省 ...
  1、我们重申公司有望利用资本及本地化优势,进军新能源发电业务,进一步拓宽利润来源的观点。公司10 月提高对控股子公司力华新能源股权比例从70%到96%,意在利用本地资源,进军风电和光伏发电。江西是缺电严重省份,目前内陆核电发展受限,而本省风电和光伏资源利用率较低,公司携资本优势尝试进军新能源发电业务条件得天独厚,目前除本次光伏发电项目外,公司还拥有罗山40 余MW 风场资源及其它新能源跟踪项目。
  2、本次2MW 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可提升2014 年归属上市公司扣非净利润约230 万元,非经常损益384 万元,合计增加2014 年税后净利润约558 万元。根据公司公告,本次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年平均发电量216 万kWh,我们根据8 月30 日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江西省标杆上网电价1 元/kWh 上网电价,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0.42 元/kWh。预计本次2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有工作将在明年3 月前全部完成,而并网发电时间将更早。公司本次项目属于分布式发电,参照当地工业电价0.8 元/kWh,我们按照1.22 元/kWh 总电价粗略计算,2014 年有望实现263.52 万元含税收入,并且按照江西本省政策,对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建设补贴,每瓦补贴2 元,还可带来非经常损益384万元(公司控股力华新能源96%股权,江西省执行1-3 年免征所得税,4-6 年减半征收政策,增值税即征即退50%)。
  投资建议:维持“买入”评级。在不考虑出售华伍重工产生的非经常损益情况下,上调公司2014 盈利预测至5700万元,预计2013-2015 年EPS0.30 元、0.57 元、0.77 元。继续看好公司传统工业制动器业务开拓下游风电新领域带来的成长性和未来进一步开拓海工、轨道交通、矿山机械等领域的潜力,看好储备产品包括阀门+电动执行机构和摩擦材料的市场开拓前景,以及公司由单体设备制造商向系统集成商转型的战略,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风电行业发展低于预期;新产品研发和开拓低于预期;宏观经济下行影响传统行业需求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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