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安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0.71 亿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5%,即不低于 9.34 元/股。募集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发行的优先股每股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以票面金额平价发行。本次优先股拟发行数量不超过 2 亿股,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200 亿元人民币。 按照 3 月 31 日的情况静态计算,本次优先股和普通股募集完成后,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将分别达到9.53%、11.18%和 13.27%。 本次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均以非公开发行为主,而且中国平安集团和平安资管承诺认购普通股发行的 45%-50%和优先股发行的 50%-60%。累积最高出资额达到 170 亿元左右,占总体融资额 300 亿元的 57%,因此对于整个市场的资金需求较为有限。从普通股的股本摊薄情况看,发行 10.71 亿股之后,普通股增加幅度不到 10%,因此整体摊薄效应较为有限。 维持买入评级。 平安银行的投资风险主要是两行整合效应发挥的不确定性、新监管政策对银行的不确定性影响和宏观经济波动对资产质量的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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